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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赴千里之外 成功执结欠款
  • 发布日期:2020/5/25 7:24:25
  • 阅读量:2340
  • 来源:丹东新闻网
  • 专栏:诚信建设万里行

“在疫情防控期间,去外省成功清欠,感谢法院干警的付出!”日前,振兴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克服重重困难,报经省法院审批同意后,在充分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赶赴外省,成功执结一起涉特殊主体案件,一举帮助丹东一家民企拿回了1900余万元欠款,受到原告方称赞。

本案原告丹东某花卉公司诉被告外省某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某县林业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振兴区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某多种经营公司给付原告1056万元苗木款以及违约金43万元,同时要求至全部款项给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若被告不能清偿,由某县林业局以出资额3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19年6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振兴区法院干警就对被告进行了财产查控,但没有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即使给作为共同被告的某县林业局发函让其举证该公司的财产情况,最终也无果而终,案件不得不进入终本程序。

今年1月中旬,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请执行人丹东某花卉公司因经营困难向法院申请执行。为了让企业摆脱生存危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振兴区法院干警决定赶赴外省实地执行。在得到省高院的特别批准后,干警们做足保护措施,赶赴目的地。

在执行中,虽然干警们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向某县林业局告知其应当按照法院此前的生效判决履行补充赔偿义务,但是对方对此事不配合并持排斥态度,干警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一举将本金、违约金、受理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合计1900余万元全部扣划。至此,这起涉特殊主体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