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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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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合惩戒案例
 
  • 惩戒对象:

    自然人

    黑名单类型:

    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失信行为:

    虚假诉讼犯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12106200110954865

    发起部门:

    凤城市人民法院

    联动部门:

    丹东市司法局

    惩戒措施:

    1、依法判处孙长江律师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2、依法吊销孙长江律师执业证书。

    惩戒依据(国家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惩戒依据(地方文件):

    1、对孙长江刑事处罚的时间是2019年9月;2、对孙长江行政处罚的时间是2020年12月

    惩戒时间:

    成效:

    依法打击律师执业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教育广大律师依法依规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