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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公兴(治)行罚决字[2019]965号处罚类别: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处罚内容: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决定》第七条规定处罚依据:
丹东市振兴区福寿康足城经营者丛玉和放任卖淫、嫖娼行为。违法事实:
丹东市振兴区福寿康足道内按摩技师姜海霞与胡荣贺以每次150元人民的价钱在福寿康足城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10603MA0Y939TX0法定代表人:
丛玉和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6公示截止期:
2019-11-06处罚机关:
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数据更新时间:
2020/1/9 10: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