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站内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项治理
  • 公安部:启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宣传周”活动
      为深入推进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营造全社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良好氛围,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于7月15日~7月21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宣传周”活动,携手各界群众、互联网企业等共筑和谐清朗的网上舆论环境。  此次宣传周以“打击网络谣言,网警在行动”为主题。活动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将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的“六进”活动;举行各具特色、形式内容丰富的线下主题活动,积极倡导网民规范上网、理性发言,共同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加强线上线下互动,发放展示各类内容鲜活的普法宣传手册、主题海报、音视频作品等,把识谣、辨谣、防谣知识送到群众手中;会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发起“拒绝网络谣言”系列主题倡议活动,共同做好网络谣言治理工作。同时,公安机关还将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突出成效,持续宣传科普网络谣言的种类、危害及鉴别方法,进一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文明上网知识。  据了解,自今年4月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按照“以打开路、以打促治”思路,针对网络谣言反复滋生、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打击整治措施,依法惩处了一批借热点案事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打击了一批造谣引流牟利的“网络水军”团伙,取得显著成效。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群众高度关切、影响社会安宁的各类网络谣言,及时核查辟谣、坚决打击整治,切实遏制编造传播恶性谣言的势头,持续深入净化网络环境,全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07/19 专项治理
  •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展开
      近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要求,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迅速响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本地区“蓝天”行动方案,并及时启动实施。  2023年“蓝天”行动重点包括严格落实商标代理新规,持续强化专利商标代理整治,重拳打击各类突出违法代理行为,加快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多元共治格局等内容。围绕重点任务,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创新,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黑龙江、江苏、宁夏等地将商标代理新规作为知识产权宣传周、培训及调研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并同步开展专题解读。天津、内蒙古等地加大对经营范围包含知识产权代理的企业排查力度,全面筛查是否存在无资质代理行为。江苏、广西等地积极会同司法、网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并加强与科技、教育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上海、江苏、四川等地完善与周边地区的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加快形成监管合力。辽宁、山西、山东、四川、青海、新疆等地在严格落实国家层面信用监管规定的同时,结合本地区信用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信用监管举措,确保信用赋能监管成效落地。福建、西藏等地继续完善代理机构“白名单”制度,正向引导代理机构合法规范经营。江苏重点加大对新成立机构的培训指导力度,浙江组织行业专家对代理机构撰写文件进行抽查评查,从机构成长源头和代理业务源头把好质量关、服务关。安徽切实加强组织实施,采取“回头看”等举措确保“蓝天”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统筹部署,加大督导力度,狠抓责任落实,推动“蓝天”行动取得更大成效,为全面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07/17 专项治理
  • 公安部:公安机关推进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记者日前从公安部获悉,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以打开路、以打促治”工作思路,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侦办网络谣言案件1600余起,清理网络谣言信息42万余条,关停或禁言造谣传谣网络账号1万余个,并依法对造谣传谣网民进行查处。  近年来,一些自媒体从业人员假借社会热点事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有的甚至公然在网上自编自导自演、无中生有炮制虚假案事件,以此吸粉引流、非法牟利;一些网站企业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放任网络谣言在其所属平台大量传播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一些“网络水军”团伙频繁插手、恶意炒作相关案事件,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热点”“蹭热度”“带节奏”,以达到引流牟利、敲诈勒索等目的。相关违法行为扰乱网络空间秩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不仅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犯罪。  公安部网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入推进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态势,切实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同时,请广大网民牢记“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携手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07/13 专项治理
  • 11部门:联合部署开展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
      近期,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外办、外交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论坛活动乱象的清理整治。  据有关部门介绍,近年来,一些未经合法登记的主体假冒官方机构、正规组织举办“山寨”论坛活动,或通过论坛活动形式实施诈骗敛财,侵害了人民群众正当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有的社会组织和企业举办的论坛活动存在随意冠以高规格名号、虚假宣传、违规评奖、违规收费等乱象;个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举办的论坛活动存在主题交叉重复、内容空泛、缺乏实效等问题,亟待进行整治规范。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全面清理、严肃整治、分级负责、统一规范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深入治理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严厉打击论坛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安全稳定、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论坛活动坚持正确导向,实现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清理整治的范围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各类论坛、峰会、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重点清理整治以下7种情形:打着官方旗号、假冒正规组织名义举办的各类“山寨”论坛活动;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违规收费借机敛财的论坛活动;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出席情况进行不实宣传,误导公众的论坛活动;随意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高峰”“峰会”等字样,名不符实的论坛活动;超出主办单位职能范围,主题交叉重复、内容空泛、导向有偏差的“表演式”“形式主义”论坛活动;变相公款消费、旅游,发放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论坛活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通知》还明确了清理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  有关部门强调,此次清理工作坚持规范合法、打击非法,支持各类主体依法依规举办论坛活动,鼓励举办高质量论坛活动,树立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论坛活动品牌。同时,有关部门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举办论坛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对违法违规论坛活动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清理整治工作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提供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07/12 专项治理
  • 四部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旨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等重要部署。  此次清理范围涵盖国务院各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重点清理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具体来看,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如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对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者迁出设置障碍;违法设定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如歧视外地企业和外资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等;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如违法限定供应商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等。  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如违法给予税收优惠、通过违法转换经营者组织形式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等;违法违规安排财政支出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违法免除特定经营者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经营者提供或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等。  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强制经营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违法披露或者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  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和分级清理的原则,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与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相抵触的,要按相关程序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相抵触的,要按相关程序予以修订,确保“应清尽清”。  此次清理工作准备阶段为2023年6月上中旬,6月中下旬~8月进入梳理排查阶段,9月~10月将进入修订废除阶段,11月将进入总结报送阶段。市场监管总局将上述清理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国务院,并抄送国务院各相关部门。
    07/10 专项治理
  • 七部门:召开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全国七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会议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阶段性总结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成效,部署下阶段工作,推进营造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  会议指出,自2021年10月建立常态化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以来,各部门聚焦“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联合打击,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5月底,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27万户,认定虚开发票1048.15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117.8亿元,其中,今年1~5月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6.5万户,认定虚开发票184.62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44.59亿元。同时,严查狠打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2022年共查实涉嫌骗取或违规取得留抵退税企业7813户,挽回各类税款损失合计155亿元,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有效维护了经济税收秩序。  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多部门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成效,通报表扬了2022年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深圳市七部门打击虚开骗税工作领导小组代表作了经验交流。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健全完善协作机制,凝聚更强合力,务求长治长效,在协同联动、数据赋能、精准打击、以打促治上再上新台阶,特别是要精准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精准打击行业性、区域性重大案件和职业化犯罪团伙,精准打击主犯、累犯和内外勾结犯罪分子,着力推进营造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
    07/10 专项治理
  • 民政部: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记者近日从民政部获悉,从2023年6月中旬~12月中旬,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在日前召开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上,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健全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持续深化打击整治成效,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乱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露头就打”局面初步形成。但与此同时,打击整治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仍面临复杂局面,一些长期存在的老问题和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相互交织,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变换手法开展活动,扰乱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必须对各类重点非法社会组织严打严惩,坚决防止其反弹回潮、滋生蔓延。  这次会议明确,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必须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形成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强大合力。一要做好信息收集研判,确保线索精准,根据本地区本领域实际情况,强化线索排查和信息情报收集;二要强化联合整治举措,各部门要加强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处置力度,进一步压缩、遏制其活动空间,形成强大打击合力;三要严厉打击违法活动,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大力提升震慑效应;四要压实各方责任,切断非法社会组织的“营养”来源,进一步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五要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信息共享、执法联动,为打击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06/27 专项治理
  • 两部门:联合开展“薪暖农民工”服务行动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薪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等工作做出部署安排。  《通知》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解决拖欠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问题,重点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畅通维权渠道、强化执法服务、加大法律援助,推动政策法规知悉度更高、企业用工更规范,农民工权益维护力度更大、法律服务可及性更强,促进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得到更好维护。  记者了解到,《通知》明确,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宣传周活动,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册,到新开企业和项目工地开展法治讲座。要畅通维权渠道,鼓励设立农民工流动工作站(岗),加快建设一站式综合维权窗口,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构建“信、访、网、电”多渠道维权投诉体系。要做好执法服务,组织开展“执法服务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完善用工管理,加强相关业务知识辅导培训。要强化法律援助服务,根据需要在农民工聚集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要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各地打造“不欠薪城市”“不欠薪企业”“不欠薪项目”,开展“最美农民工”选树活动。及时排查因欠薪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做好基本生活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紧抓住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劳动报酬权益问题,强化工作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实招、见实效。
    06/19 专项治理
  • 公安部:对欺诈发行证券犯罪 坚持毫不姑息一查到底
      公安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全国公安机关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为契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加强打击防范证券犯罪工作,全力保障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顺利实施,有效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有力保护投资者利益。对欺诈发行证券犯罪,坚持毫不姑息、一查到底。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证券犯罪活动。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后证券犯罪出现的新特点,及时调整打击策略和重点。对欺诈发行证券犯罪,坚持毫不姑息、一查到底,特别是要加大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的打击力度。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要坚持“零容忍”从严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对中介机构配合实施财务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违法犯罪,要加强线索发现、移送和侦办,做到既“惩首恶”,也“追帮凶”。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要坚持快查快侦快处,依法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对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犯罪,要依法打击组织者及相关中介。要结合注册制下新情况,依法打击诈骗国家资金和科技专项资金、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对利用股票发行注册制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虚拟盘”等诈骗犯罪,要在重拳打击的同时,不断提升预警拦截能力,建立全方位、广覆盖的反诈宣传体系,切实增强投资者防骗意识和反诈能力。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积极配合监管部门防范化解风险,有效维护资本市场安全稳定。  通知要求,要全面加强专业化建设,切实提升打击证券犯罪工作效能。要加强统筹协调,拓宽人才储备,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持续推动打击证券犯罪核心战斗力生成。要创新侦查手段,探索建立专业化打防体系,完善一体化打击工作机制,实现对证券犯罪的全链条打击。要进一步优化行刑衔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联合督办等方式,依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要依法加大对拒绝、阻碍证券行政执法案件的打击力度,维护证券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06/05 专项治理
  • 中央网信办:严厉打击雇佣网络水军对企业诋毁、抹黑等行为
      日前,中央网信办召开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企业座谈会。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问题账号等的管理,从严处置恶意首发、胁迫企业开展商业合作的账号,严厉打击雇佣网络水军对企业进行诋毁、抹黑等行为。  会议强调,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维护国家产业和经济安全,保持和提升国际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要准确把握当前营商网络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面客观分析涉企虚假不实信息和侵犯企业家权益信息等问题成因,切实解决困扰企业和企业家的网上有害信息,着力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要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监督和网民社会监督。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举报受理,拓宽举报受理方式,开设线上涉企举报专区,降低企业举报难度。要进一步提升举报处置效果,指导网站平台完善分级分类网络侵权举报处置举措,检查网站平台对转交转办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推动网站平台向社会公示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结果。要进一步加强问题账号等的管理,从严处置恶意首发、胁迫企业开展商业合作的账号,严厉打击雇佣网络水军对企业进行诋毁、抹黑等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辟谣和曝光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强化辟谣信息发布,持续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
    06/05 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