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站内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服务 > 信用修复 > 正文
  • 信用修复
【信用修复小课堂】一般失信与严重失信
  • 发布日期:2020/9/8 7:35:56
  • 阅读量:3593
  • 来源:中宏网
  • 专栏:信用修复

  哪些行政处罚涉及严重失信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是指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违法失信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包括是因严重损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因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裁判或者决定后,因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因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二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信息。三是经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定的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信息。三是经行政处罚决部认的涉及的行政处罚信息。

  哪些行政处罚涉及一般失信行为?

  通知”明确了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主要是指对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除认定为涉及严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外,再除去按简易程序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原则上均为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无法自行判断行政处罚失信行为严重程度怎么办?

  请直接联系当地信用建设牵头部门(地市级及以上)进行咨询,或通过电话/邮件向“信用中国”网站客服人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