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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家企业喜获海关“信用修复”
  • 发布日期:2022/4/15 7:33:40
  • 阅读量:2459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专栏:行业信用

  “海关信用管理政策宣讲提升了我司诚信守法意识,进出口业务更加规范,信用修复机制让我司恢复了在海关的企业信用等级,货物查验率恢复到正常水平,通关时间大幅减少,与海内外客户协议的交货时间有了保障,公司信誉得以维护,产品市场竞争力也有所提升。”近日,广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家豪高兴地表示。

  广运科技公司是苏州地区一家研发、生产新型元器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公司去年因为违法行为被降为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政策出台后,苏州海关第一时间为我公司开展信用修复政策宣贯,倡导诚信守法经营,讲解信用修复条件和程序,辅导企业准备修复材料,使我公司成为‘信用办法’生效后南京关区首家信用修复企业。”谢家豪说。

  在江苏,信用修复新政的受益者还有很多。明澜(南京)电子有限公司也是南京关区信用修复成功的企业之一。明澜电子公司由于超过缴纳期限3个月未缴纳税款被降为失信企业,于今年3月成功信用修复。“多亏了海关信用修复政策,给了失信企业救济的途径,适用失信企业的期限由原先2年缩短为现在的3个月,公司由此节约进出口通关物流成本约37万元,免交加工贸易风险保证金近35万元,降低了经营成本,可以投入更多资金到产品技术研发,公司生产活力提升。”明澜电子公司总经理夏勇介绍。

  去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办法”)正式实施,新版“信用办法”聚焦优化信用管理层级,增加了信用培育、信用修复等一系列改革新规,提升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南京海关立足自身职责,为打造诚实守信口岸营商环境,推出一系列信用管理措施:通过强化政策宣贯,提升关区进出口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完善修复机制,明确修复时间节点并及时提醒企业;突出精准修复,对原失信企业根据新“信用办法”及时重新认定信用等级,有效激发企业市场主体活力。

  “‘信用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在海关监管领域正式建立了信用修复制度,为失信企业提供了纠错整改的制度化通道,按照失信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科学合理制定修复周期。”南京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处长马红兰表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下一步,南京海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优化进出口信用管理,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合作,推动差别化监管措施落实,打造诚实守信进出口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市场主体活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今年一季度,南京海关累计信用修复企业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