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站内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动态 > 本市动态 > 正文
  • 本市动态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
  • 发布日期:2023/12/13 15:36:12
  • 阅读量:670
  • 来源:丹东市政府网站
  • 专栏:本市动态

  12月12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精神及十三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九次会议精神。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裴伟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郝建军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兵,市政协主席宋立跃出席会议。

图片

  会议指出,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农村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国资国企改革等重点问题作出部署,体现了党中央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重大问题谋划推进改革,抓好重大改革任务攻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就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全省过去一个时期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对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改革攻坚进行部署;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就国资国企改革进行安排,对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抓好重点领域改革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要狠抓中央已出台相关改革文件落实,学深悟透改革文件精神,结合丹东实际,认真研究具体贯彻落实举措,深入挖掘其中蕴藏的重大机遇,将其转化为具体任务、具体项目。要狠抓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实,围绕会议通过的《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改革攻坚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国企改革深化提升相关意见,结合丹东实际,尽快拿出实施方案和工作举措,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抓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当前,我们正在着手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要充分体现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切实谋划一批革除体制机制弊端、破解阻碍发展瓶颈的重点改革措施。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要求,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为丹东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审议通过《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改革攻坚实施方案(2023—2025年)》,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责任,紧紧围绕“改什么、怎么改、谁来改、改得怎么样”,不断完善顶层设计、优化改革举措、细化目标任务,研究解决好各领域各方面推进改革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把好改革的质量关、进度关、成效关,敢啃硬骨头,确保每项任务都取得实效。要增强改革实效,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心声、企业呼声,在一线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切实提高改革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强化总结推广,认真梳理提炼丹东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努力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制度性创新成果。

  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丹东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丹东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项小组工作规则》《中共丹东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