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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广告违法十大典型案例
  • 发布日期:2024/12/9 8:48:13
  • 阅读量:643
  • 来源:辽宁日报
  • 专栏:省内动态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广告违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12月3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10起2024年广告违法典型案例。

这10起案例中,有6起涉及食药安全、医疗健康,分别是沈阳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发布“蒙刻拴”医疗器械广告,含有“病越重治疗效果越好”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辽宁某电视广告有限公司通过中医养生公益节目“中医之本”栏目发布固本回元口服液药品广告,构成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广告的行为;丹东凤城某推拿理疗馆发布“郜氏正骨”广告含有“中国专利:专利号×××”,经查属于无效专利;阜新某熟食店熟食制品包装上宣称“该店熟食具有滋阴壮阳、健脾强身之功效”等疾病治疗内容;铁岭县某融媒体中心发布“潘济堂长醻老方固本延龄丸”药品广告,含有“能治一身病”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盘锦某制药有限公司发布“水飞蓟籽油”食品广告,含有“天然的护肝药、降血脂、健脑、抗衰老”等疾病治疗内容。

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已对上述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提醒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以案为戒,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做到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省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甄别防范,防止受虚假广告的欺骗误导。目前,许多不良商家利用大众对健康的高度关注,通过夸大其词的广告或直播推销所谓“神医神药”或医疗器材。在面对声称能够“包治百病”等夸大之词时,消费者务必提高警惕,切记食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起到治疗作用,更不能包治百病。如有发现涉嫌违法广告,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