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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用办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县(区)域信用经济模式创新工程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12/8 16:31:39
  • 阅读量:3134
  • 来源:丹东市
  • 专栏:通知公告

 

各县(市)区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中国信息协会信用专业委员会和中国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工程办公室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县(区)域信用经济模式创新工程”,全国首批拟选择39个县级行政单位参与创新工程。现将《关于开展县(区)域信用经济模式创新工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积极参与。请于12月20日前将拟参评县(区)回执表(见附件)反馈我办。
联系人:米谷
联系电话:2866083
 
附 件:关于开展县(区)域信用经济模式创新工程的通知
 
 
丹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