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对象: | 徐祥博 |
黑名单类型: | 行政处罚 |
失信行为: | 拒服兵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
发起部门: | 东港市人民政府 |
联动部门: | 民政局 人社局 公安局 教育局 财政局 征兵办 宣传部 |
惩戒措施: | 取消徐祥博义务兵优待政。 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自2019年1月1日起,两年内不得出国或出境。 自2019年1月1日起,两年内不得升学或复学。 财政局负责收缴罚。 进行现金处罚。(罚款金额为2018年东港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2倍,合计为30312元) 市委宣传部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对处罚结果进行公布。 |
惩戒依据(国家文件): | 发改财金〔2016〕141号 |
惩戒依据(地方文件): |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军动【2018】 238号)。 |
惩戒时间: | 2019/1/1 |
成效: | 已实施联合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