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对象: | 自然人 |
黑名单类型: | 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
失信行为: | 虚假诉讼犯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12106200110954865 |
发起部门: | 凤城市人民法院 |
联动部门: | 丹东市司法局 |
惩戒措施: | 1、依法判处孙长江律师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2、依法吊销孙长江律师执业证书。 |
惩戒依据(国家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
惩戒依据(地方文件): | 1、对孙长江刑事处罚的时间是2019年9月;2、对孙长江行政处罚的时间是2020年12月 |
惩戒时间: | |
成效: | 依法打击律师执业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教育广大律师依法依规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