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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住建罚决字[2023]第11-003号处罚类别:
罚款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处罚款255434.80元整,并建议属地主管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处罚依据:
违反了《建设施工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违法事实:
位于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龙母村,将施工的“丹东市垃圾处理厂改造建设(焚烧发电)PPP项目总承包(EPC)土建劳务工程”违法分包的行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3079600948Q法定代表人:
张云霞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09公示截止期:
2024-11-09处罚机关: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数据更新时间:
2023/11/14 16: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