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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宽自然资罚【2021】02号处罚类别:
罚款处罚内容:
1、责令辽宁金丰特种镁质材料有限公司贵仁镁矿立即停止超层越界的行为,并退回本矿界内生产。 2、没收辽宁金丰特种镁质材料有限公司贵仁镁矿超层越界开采镁矿石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1816.8元(镁矿石价格45元/吨×707.04吨),并处人民币9545.04元的罚款(违法所得30%的罚款),共计罚没款41361.84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24683706175X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王禹成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0公示截止期:
2021-12-10处罚机关:
宽甸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数据更新时间:
2021/3/19 15: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