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参加信用修复培训和出具信用报告?
行政相对人在申请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时,须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班和出具信用报告。
如何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班?
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以下培训班中任选其一参加。
一是属地性培训班。行政处罚归属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与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联合举办的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班具体课程安排详见地方信用门户网站。
二是全国性培训班。公共信用评价在“优”级以上的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单位和征信机构或经授权的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班,具体详见“信用修复培训机构名单”。
属地性培训班出具的证明材料可用于修复行政处罚机构所在地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全国性培训班出具的证明材料可用于修复全国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信息。
三是“信用中国”网站公益性在线培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