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信用监管、信用修复制度的逐步健全,丹东市市场监管局在工作中发现,许多企业的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认识不足,甚至不知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个记录和公示企业信用信息的法定公共平台,直到因失信行为公示受到贷款限制、政府采购限制、申报项目限制、获得荣誉限制等联合惩戒时才到处询问怎么办,不懂信用修复,也不会信用修复。
为深入实施信用提升行动,结合工作中发现的企业不懂信用修复、不会信用修复的问题,丹东市市场监管局立足“信用维护要做实”和“信用修复要及时”的目标,创新事前自我验证、事中及时修复、事后查询保证的一体化信用服务举措,连续印发了《市场主体信用验证指南》《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指南》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工作规程》,通过网站、公众号向社会发布,还统一印制“两个指南”宣传册,在审批登记窗口、市场监管所服务窗口的醒目位置摆放,积极引导市场主体领取使用。在走访企业时进行发放,展示市场监管部门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热忱服务的良苦用心。在送达处罚决定进行发放,指导当事人其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及时消除不良影响。通过“两个指南一个规程”,把服务写的清清楚楚、让企业看的明明白白、使事情办的利利索索,让市场主体办事不用找关系,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提升信用,帮助市场主体增强发展动力。
截至目前,丹东市市场监管局已为167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经营异常名录,630户个体工商户解除经营异常状态标记,3户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我市某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完成信用修复后,企业经办人说:此事对我个人的感触很深,我们老百姓之前总是认为办事难,对自己不懂的领域又会有很深的畏惧感,其实还是缺乏认知与沟通。可能我所经历的只是政府繁杂工作中的冰山一小角,但我却深深的体会到了政企办事的“人情味”。市场监管部门的信用服务举措,不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而是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