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民诚信意识,加快“信用丹东”建设步伐,丹东市自然资源局根据本单位职能,以大力宣传《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为重点,惩戒严重失信行为,加快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
6月,市自然资源局通过一楼大厅LED屏幕滚动播放诚信宣传标语,在局机关一楼门厅、不动产登记中心摆放《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宣传展板,以供办事群众和干部职工阅览。
本次活动主题鲜明,重在宣传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局内部,也通过各科室传阅的形式,根据各科室业务职能,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做到按程序办事,严谨、自律、守信,规避失信风险。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办事群众和我局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工作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