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者天道,至诚无息,诚信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一个人在社会上做人的立身之本。为提高全民诚信意识,加快“信用丹东”建设步伐,9月26日,丹东中院执行局干警组织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正逢“双节”将至,活动现场,执行局干警在鸭绿江步道、丹东站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条幅、现场解答等方式,向来往群众普及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内容是法定义务以及拒不履行、逃避执行要面临法律制裁等法律知识,与此同时,也向群众告知了丹东法院已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被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信用修复,消除信用惩戒带来的不利影响。在活动中,还认真听取了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活动当日共发放宣传材料120份,解答群众问题20余次。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和间接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在信用惩戒政策方面,惩戒失信与褒奖诚信并行,对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杜绝“一棒子打死”,给予创业失败者重新创业的机会。
下一步,丹东中院将继续延伸司法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充分运用法治手段治理社会诚信缺失问题,助力丹东营造法治化的、诚实信用的营商环境,不断推进“信用丹东”建设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