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借鉴推广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借鉴推广辽宁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改革创新经验共21项,以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通过制度创新和借鉴推广“双轮驱动”,将最大限度释放自贸区制度创新红利。
21项改革事项涉及政府职能转变、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税收制度改革、国资国企改革、产业转型升级和扩大开放六大领域。
政府职能转变领域6项,主要包括科技创新型企业“靶向培育”新机制、“知识产权直通车”服务新机制、商标保护“云鉴定”新模式、工程质量检测智慧监管、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批改革、海关“问题清零”长效机制。
贸易便利化领域3项,主要包括智能引导企业自控远程辅助新模式、海运拼箱涉危业务便捷通关模式、原产地证书“信用签”。
金融创新领域5项,主要包括新型离岸贸易管理服务体系、“三贷”中心精准定向金融服务、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便利化、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通道创新、银行风控数字化转型。
税收制度改革领域2项,主要包括税务服务数字化升级、出口退税智能诊断新模式。
国资国企改革及产业转型升级领域2项,主要包括依托信用资本平台探索国企改革新路径、工业互联网助力园区数字化服务模式。
扩大开放领域3项,主要包括国际航行船舶“绿色直通车”边检服务模式、自贸协定优惠税率分析服务系统、RCEP背景下税收事先裁定服务机制。
为保证市场主体真正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促进改革创新经验成果落地实施、取得实效,市商务局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一对一解读”制度,各责任单位设置专人负责解读政策,提供服务,清单化、项目化,实时跟进,推动制度创新转化为治理效能,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