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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东市与扬州市深化对口合作工作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7/28 9:22:32
  • 阅读量:101
  • 来源:丹东市政府网站
  • 专栏:本市政策法规

丹政发〔2026〕6号


丹东市各县(市) 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扬州市各县(市) 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两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丹东市与扬州市深化对口合作工作方案(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丹东市人民政府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丹东市与扬州市深化对口合作工作方案(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战略部署,扎实推进辽苏两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口合作工作要求,推动丹东市与扬州市对口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迈进,结合两地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导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互利共赢、突出特色,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原则,聚焦产业共兴、平台共建、市场共拓、民生共享、文体共融、人才共育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合作,共同打造辽苏对口合作新样板。

  二、主要目标

  到2028年,两地常态化合作机制更加健全,在交通物流、产业协作、科技创新、园区共建、商贸文旅、公共服务等领域形成一批标志性合作成果,要素流动更加顺畅,产业联动更加紧密,合作效益持续释放,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产业协同发展

  1.推动优势产业对接。推动两地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常态化供需对接,深化两地汽车产业技术协作。推动扬州芳纶等产业链与丹东纺织服装等下游产业融通对接。组织丹东企业赴扬州学习化工园区管理运营先进经验,开展项目合作可行性洽谈和产需对接。探索“扬州研发+丹东制造”模式,共建毛绒玩具、特色工艺品等生产基地。联合拓展商业航天、仪器仪表、新能源、海洋产业等领域市场,举办重点产业投资说明会,进一步深化丹东与扬州在重点产业领域的协同联动,推动两地相关企业深度合作。(责任单位:两市工信局、商务局,丹东市经合中心)

  2.促进科技创新协同。建立两地科技系统常态化交流机制,推动扬州研发优势与丹东产业转化优势深度对接。鼓励两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强化交流合作,围绕农业科技、装备制造等领域开展联合攻关,强化科创成果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责任单位:两市科技局)

  3.深化国资国企战略合作。建立两市国资监管机构及国有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围绕市场化经营机制、存量资产盘活及战略性重组等领域开展互学互鉴。鼓励两地企业在现代化城市建设、文体旅商融合及跨境贸易等领域开展股权合作或项目共建。鼓励扬州各类国有及民营企业参与丹东沿边开放、海洋牧场及特色农产品加工等开发建设。(责任单位:两市国资委)

  4.加强数字经济发展合作。依托扬州大数据产业园、扬州数字经济产业园、扬州数据产业园、扬州人工智能产业园、扬州智谷、扬州云谷、扬州微电子产业园等平台,推动两地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发展。鼓励扬州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为丹东制造业、农业及服务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支持两地在智慧农业、智慧文旅等领域开展数据共享与应用创新,共同培育数字经济增长点。(责任单位:两市数据局、工信局、文广旅局、农业农村局)

  (二)推进平台载体共建

  5.促进交通物流互联互通。结合丹东机场复航和扬泰机场二期建设,推动恢复丹东—扬泰航线。推动丹东港与扬州港建立江海联运合作机制,根据货源情况适时开通直达集装箱航线。支持扬州港、丹东港在港口运营、智慧港口、绿色港口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责任单位:两市交通局)

  6.加强双方园区共建。推动两市开发园区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重点围绕人员交流、市场化运营、项目建设等方面深度合作,开展定向招商、产业转移承接,互推产业项目、共享招商资源。建立跨境电商园区合作机制,吸引两地优质供应链企业、跨境电商服务商双向入驻,重点培育一批具备跨境运营能力的本地企业与头部商家。(责任单位:两市商务局)

  7.深化板块结对合作。持续深化宝应县与宽甸县、高邮市与振兴区、仪征市与凤城市、江都区与振安区、邗江区与元宝区、广陵区与东港市、扬州经开区与丹东边境合作区、扬州高新区与丹东高新区合作,促进产业融合发展、资源要素有序流动。(责任单位:两市相关板块、开发区)

  (三)拓展商贸消费市场

  8.共建双向展销平台。深化节庆联动,利用丹东“草莓节”、扬州“烟花三月”国际经贸旅游节等节庆时点,开展特色消费品展销对接活动,促进两地市民消费互通。在扬州设立丹东特色商品体验馆,市场化运营展示销售丹东特色产品,打造丹东产品进入长三角消费市场的前置窗口。(责任单位:两市商务局)

  9.做强特色美食产业。联合举办美食文化交流活动,搭建两地餐饮企业、美食传承人、食材供应商的深度互动平台。推动丹东优质海鲜、特色农产品与扬州淮扬菜烹饪技艺深度融合,实现“以食为媒”的跨区域协作。(责任单位:两市商务局)

  (四)加强教育医疗合作

  10.推动智慧医疗协作。鼓励扬州智慧医疗企业在丹东部署推广,协助建设市级医疗健康大数据平台,实现诊疗数据互通共享,开展远程医疗协作和区域数据互联。(责任单位:两市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

  11.深化职业院校合作。支持两市职业院校联合组建专业联盟或产教融合共同体,交流办学与竞赛经验、共建共享实训基地,联合培养跨境电商、直播运营等领域专业人才。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机制,支持跨区域就业创业。(责任单位:两市教育局、有关职业院校)

  (五)深化文旅体育共建

  12.加强文旅推广联动。互赴对方城市开展文旅推介活动,通过官方文旅平台、主流媒体、社交矩阵等开展作品共创、资源互推,在大型展会、博览会上开展互动交流,持续扩大丹东“抗美援朝英雄城市”“边境生态康养胜地”以及扬州“世界运河之都”“世界美食之都”“东亚文化之都”品牌影响力。联合发布旅游惠民政策,推动双方互为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责任单位:两市文广旅局)

  13.开展双向研学交流。联合策划丹东“英雄之路”红色研学线路与扬州“运河文脉”文化研学线路,支持各自辖区内市场主体建立研学机构合作机制,主动互换研学团队客源,推动两地中小学生跨区域研学互访。(责任单位:两市文广旅局、教育局)

  14.联合举办体育赛事。依托扬州“大运河城市足球精英邀请赛”和丹东“匹克球之城”品牌基础,联合举办足球赛、匹克球等赛事活动,互邀参加扬州半程马拉松赛、丹东匹克球公开赛等两地特色赛事,共享赛事信息、组赛经验和优质资源。借鉴“苏超”运营经验,推动体育与非遗展示、旅游消费深度结合。(责任单位:丹东市文广旅局、扬州市体育局)

  15.共育体育领域人才。推动两地体育训练资源双向开放,支持青少年运动员开展互访集训、联合训练、赛事交流,促进竞技水平共同提升。加强两地教练员、裁判员等体育从业人员交流培训,开展业务研讨、技能切磋与经验互鉴。依托扬州体育产业扶持政策和丹东体育产业资源优势,探索共建体育产业实训基地。(责任单位:丹东市文广旅局、扬州市体育局)

  (六)加强干部人才交流

  16.推进干部人才互动。依托辽苏互派干部挂职项目,互派县处级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选派丹东市乡科级优秀年轻干部到扬州市招商引资、文旅融合、农产品合作等部门跟岗锻炼,推动两地人才队伍建设与经验共享。(责任单位:两市市委组织部)

  17.强化对口部门互通。建立两市对口职能部门常态化对接机制,聚焦营商环境、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园区建设、数字经济、文旅融合等重点领域,互派业务骨干赴对方城市开展交流学习与专题调研。(责任单位:两市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两地领导定期会商制度,沟通协调对口合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实行对口合作重点事项清单管理,细化专项工作计划,召开重点合作事项协调推进会,推动形成部门互动、区域联动、上下齐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现有政策资源,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并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对两地合作重点事项依法依规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层面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对口合作项目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开发跨区域合作金融产品。

  (三)服务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两地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成为对口合作的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政府部门做好引导、服务和保障工作,为市场主体合作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两地对口合作的意义、成效和案例,加强两地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宣传推介,提升两地社会力量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对口合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