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站内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本市政策法规 > 正文
  • 本市政策法规
市信用办关于配合国家开展“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6/19 14:46:05
  • 阅读量:2819
  • 来源:丹东市
  • 专栏:本市政策法规

 

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通报2017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结果暨启动2018年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548号)的文件要求,配合国家开展“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工作,推动我市“双公示”工作全覆盖、无遗漏,本次评估采用“线上评估+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线上评估涵盖所有“双公示”信息报送部门,在我省随机抽取3个市,每个市再抽取1个部门作为实地抽查对象。请各部门、各县(市)区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双公示”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接入电子政务外网
    根据国家相关安全要求,“双公示”信息报送系统部署在电子政务外网上。按照省政府规划,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各“双公示”信息报送部门应该已经接入了电子政务外网。如有个别尚未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双公示”信息报送部门,请及时联系市政府办(谢纯,电话:2173135),务必于6月20日前完成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
二、确定“双公示”信息报送联络人
因“双公示”信息报送部门人员变动较多,请各部门确定“双公示”信息报送联络人,于6月2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反馈市信用中心,反馈信息表见附件。各县(市)区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负责汇总本辖区各部门“双公示”信息报送联络人并反馈市信用中心。
三、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系统升级切换工作
根据国家“双公示”信息报送要求和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对全省“双公示”信息报送系统进行了系统升级,建设新“双公示”信息报送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请各“双公示”信息报送部门联络人按要求落实系统切换工作,具体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于公共邮箱ddsxyb2017@163.com中下载,密码2866082。
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信用办和市信用中心沟通。
市信用办联系人:米谷    2866083
市信用中心联系人:杨守国    2866051
电子邮箱:86591600@qq.com
 
附件:“双公示”信息报送部门联络人信息反馈表
 
 
 
 
 
 
 
 
              丹东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