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企业稳存量、鼓励创业扩增量、加强培训提能力——
这波就业“红包雨”请收好
今年以来,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稳中有进。但是,个别地区、个别企业还面临着一些新挑战。为稳定就业,扩大帮扶范围,增强支持力度,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为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就业工作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在12月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表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将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稳企力度将不断加大
“今年以来,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稳中有进。”张义珍说,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核心指标运行良好。根据人社部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月份至10月份,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同比增加9万人。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与上月和去年同期持平。
——重点群体稳中向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中有进,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加大。特别是前10个月,就业困难人员实现新就业149万人,同比增加了2万人。
——市场供求基本平稳,100个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数据显示,三季度人力资源市场求人倍率保持在1.25,环比和同比均有所上升,这说明招聘岗位数量依然大于求职人数。
“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但个别地区、个别企业还面临着一些新挑战。”张义珍指出,今年以来国内外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对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和就业会带来一些影响。再加上就业领域固有的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劳动者对高质量就业、自主创业的需求也日益增加,这些都对就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都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力度,完善措施保障。
当前,稳企业已成为实现稳就业的重要一步。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认为,《意见》的一项重要政策内容,就是扶持企业稳就业存量。“要通过加大企业稳岗补贴、失业保险费返还、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帮扶面临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以维持企业正常经营和用工稳定,不出现规模性的集中裁员减员,以保持就业规模和局势稳定。”莫荣说。
在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方面,《意见》提出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但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50%确定;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确保大学生高水平就业
莫荣表示,相比过去,政策目标突出“稳”,政策对象范围“宽”,政策扶持力度“大”,成为此次《意见》的一大亮点。同时,《意见》将措施标准通过数字化加以明确和细化,使《意见》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得到加强,为地方相关部门做好就业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比如,《意见》在确定政策对象方面,抓住了未来可能出现的失业风险点。比如,针对失业青年、就业困难群体、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提供可操作性强的有效扶持措施。”莫荣说。
在重点就业群体中,大学生就业形势如何,一直备受瞩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将达到834万人,比2018届增加14万人。对此,张义珍表示,从目前情况看,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总体平稳。具体表现在,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和去年同期相比略有提高,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
“目前存在的矛盾,主要是结构性矛盾,毕业生技能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存在不一致,使得个别高校毕业生在寻找工作时面临较大压力。”张义珍表示,为了使更多毕业生找到心仪工作,人社部门将狠抓政策落实,包括抓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促进毕业生到基层城乡、到中小企业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等。
值得关注的是,在国务院新一轮就业政策“组合拳”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意见》首次提出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见习计划重点为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组织参加就业见习活动。而且这一见习计划不仅仅面向高校毕业生,对于16岁到24岁的失业青年也将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张义珍说。
做好政策协调落实
如何确保就业新政顺利落地?张义珍表示,抓好政策落地是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政令畅通的关键环节,也是夯实就业工作基础、实现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在文件出台后的配套措施和相关工作部署上,人社部将进一步加大力度。
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促进就业的相关工作。
明确部门组织协调责任。要求各相关部门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出台措施,开展专项活动,共同做好促进就业的相关工作。
切实抓好政策服务,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主动地向社会公布政策清单、申办流程、补贴标准等,并向申请享受政策的困难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建立实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加强经费保障。用足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工教育经费等各类资金渠道。
指导企业等各方面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困难企业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创业。
莫荣指出,就业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此,《意见》突出强调在做好就业工作方面要做好政策的协调落实,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在政策主体上协调中央与地方、地方政府和各部门关系,要强调发挥企业、劳动者和高校及各类市场主体作用,共同推进就业工作,形成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合力。
“目前,人社部已经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作为国务院文件的配套措施。除此之外,人社部及相关部门还会有一些配套措施陆续出台,细化相关要求,形成各个部门各负其责、统筹推动的局面。”张义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