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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2018年市长质量奖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18/11/6 13:06:14
  • 阅读量:3840
  • 来源:丹东市人民政府网
  • 专栏:本市政策法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丹政发〔2014〕21号),树立现代质量管理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企业追求卓越绩效,打造知名品牌,提高产品竞争力,根据《丹东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市政府决定,授予辽宁五一八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丹东奥龙射线仪器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市长质量奖。

  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品牌竞争力,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丹东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转型升级再立新功。全市广大企业要学习借鉴获奖企业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应用先进标准,培育知名品牌,塑造竞争优势。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质量品牌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本地区质量品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实现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丹东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