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对象: | 丹东金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黑名单类型: | 拖欠农民工工资 |
失信行为: | 该用人单位拖欠于翔春等39名员工工资共计636753元,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12月19日向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劳监令字〔2024〕3028号),责令限期足额支付于翔春等39名员工的工资,逾期该单位拒不支付。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11210681001142246Y |
发起部门: | 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动部门: | 法院、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住建局、发改局、税务局、交通局、财政局 |
惩戒措施: | 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
惩戒依据(国家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一)项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及赔偿金合计636,753.00元。 |
惩戒依据(地方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一)项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及赔偿金合计518,940.00元。 |
惩戒时间: | 2025年1月20日 |
成效: | 已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