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本网站仅基于已掌握的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查询结果不代表本网站对被查询对象信用状况的评价,仅供参考,请注意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环东港罚决字〔2026〕28号处罚类别:
罚款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同时根据《丹东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违法事实:
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东侧有一处鸡粪堆。这些鸡粪直接堆放在自然泥土地面上,部分区域设置了围挡。目前,此处存放的鸡粪约36立方米,还有少量鸡粪流到了路面上。因该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13日出栏肉鸡,鸡粪未能及时清运,一直堆放在此处至今。在该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及,该公司鸡粪应日产日清,送至东港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用于有机肥生产。然而实际情况是,鸡粪存放时间长达约15天,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鸡粪未能及时利用和处置。以上环境违法行为构成未及时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81MA104BE420法定代表人:
王姗姗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25公示截止期:
2027-03-25处罚机关: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数据更新时间:
2026/3/28 13: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