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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金达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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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辽丹凤交罚决字〔2026〕09004号
  • 处罚类别: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 处罚内容:

    吊销辽F36058号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号:辽交运管丹字210682002171号)的行政处罚。
  • 处罚依据:

    《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违法事实:

    本机关于2026年3月14日对凤城市金达物流有限公司所有辽F36058货运车辆涉嫌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案立案调查。经调查,2026年3月14日,凤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翟世若、姜远龙通过辽宁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查到,凤城市金达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货运车辆辽F36058(道路运输证号:辽交运管丹字210682002171号),分别于2025年7月30日被丹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路政执法凤城大队、2025年9月15日被丹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路政执法宽甸大队、2026年1月20日被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南芬路政执法大队查处违法超限运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82MA1005JQ6U
  • 法定代表人:

    赵明新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26
  • 公示截止期:

    2027-03-26
  • 处罚机关:

    凤城市交通运输局
  • 数据更新时间:

    2026/3/31 9: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