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站内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行政处罚
凤城市汉庭优佳酒店

风险提示:本网站仅基于已掌握的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查询结果不代表本网站对被查询对象信用状况的评价,仅供参考,请注意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凤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1号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内容:

    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凤城市步行街龙源路41号的凤城市汉庭优佳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两名值班人员中,有一人持有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不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第4.2.1条和《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年版)之规定。凤城市汉庭优佳酒店安排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值班,违反了《辽宁省消防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
  • 处罚依据:

    根据《辽宁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 违法事实:

    该单位消防控制室两名值班人员中,有一人持有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10682MA0YXFEF06
  • 法定代表人:

    张洪勖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16
  • 公示截止期:

    2027-01-16
  • 处罚机关:

    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 数据更新时间:

    2026/4/3 1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