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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环东港罚决字〔2026〕30号处罚类别:
罚款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9,500.00)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同时根据《丹东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违法事实:
2025年11月12日,丹东市生态环境局东港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东港市黑沟镇土门子村孙某某经营的东港市凤怡蛋鸡养殖场开展现场检查,该养殖场主要从事蛋鸡饲养,统一社会代码92210681MA0XPM9D79,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建有鸡棚2栋,现存栏蛋鸡约72000只。调查发现,该养殖场从2025年11月6日开始,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约20立方鸡粪露天堆放在养殖场东侧200米处空地上,未及时利用、处置,鸡粪堆未采取防渗措施。周边臭味可闻,影响较为明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10681MA0XPM9D79法定代表人:
孙学洋处罚决定日期:
2026-04-23公示截止期:
2027-04-23处罚机关: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数据更新时间:
2026/4/28 9: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