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本网站仅基于已掌握的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查询结果不代表本网站对被查询对象信用状况的评价,仅供参考,请注意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农(兽药)罚〔2026〕3号处罚类别: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
1、没收复方非班太尔片5片、“大威宠犬用驱虫”2支、犬安立净滴剂(宠物专用型)1支; 2、没收违法所得115元; 3、并处货值金额2.1倍罚款人民币451.5元。 罚没款总计:人民币566.5元整。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违法事实:
经查,该单位采购、销售的3种涉案商品,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依法界定管理兽药和农药的函》农办农函〔2021〕3号之规定,以及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关于兽药的定义,故应当认定为兽药。当事人无兽药经营许可证并销售此上诉3种商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10603MA0YTFDW1C法定代表人:
刘建超处罚决定日期:
2026-04-28公示截止期:
2027-04-28处罚机关:
丹东市农业农村局数据更新时间:
2026/5/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