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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宽卫医罚【2026】013号处罚类别:
警告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2023年丹东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违法事实:
宽甸骨科医院出具的门诊复诊诊断书时间与患者实际到院复诊时间不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210624MJ3206310N法定代表人:
吴岩利处罚决定日期:
2026-05-19公示截止期:
2027-05-19处罚机关:
宽甸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数据更新时间:
2026/5/19 14: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