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本网站仅基于已掌握的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查询结果不代表本网站对被查询对象信用状况的评价,仅供参考,请注意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辽丹凤交罚决字〔2026〕09018号处罚类别:
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内容:
决定对金先物流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顿三天(2026年6月1日至6月3日止)。处罚依据:
《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违法事实:
本机关于2026年5月17日对凤城市金先物流有限公司涉嫌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的百分之十案立案调查。经调查,凤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姜远龙、翟世若于2026年5月17日10时30分在辽宁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查得凤城市金先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货运车辆辽F36512(运输证号:辽交运管丹字210682001286号)于2025年12月11日9时20分,在丹交线33公里100米处超限超载运输,2025年12月19日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该公司所有的货运车辆辽F94275(运输证号:辽交运管丹字210682005799号)于2026年3月15日18时30分,在鹤大线1392公里500米处超限超载运输,2026年4月11日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该公司所有的货运车辆辽F97047(运输证号:辽交运管丹字辽交运管丹字210682003569号)于2026年1月19日10时41分,在丹霍线10公里100米处超限超载运输,2026年3月25日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经初步调查,案发时该公司有货运车辆28台,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数占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1%。另据辽宁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查明,凤城市金先物流有限公司初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辽交运管许可丹字210682203586号)的日期为2016年12月06日,许可证有效期为2025年3月6日至2029年3月5日。当事人凤城市金先物流有限公司一年内(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3月25日)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的百分之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82MA0QFU6J8J法定代表人:
于慧先处罚决定日期:
2026-06-01公示截止期:
2027-06-01处罚机关:
凤城市交通运输局(凤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数据更新时间:
2026/6/3 15: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