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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锦江房屋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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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自然资罚【2025】54号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内容:

    1、1号楼、2号楼、3号楼楼体超建。超建筑面积 20.14㎡,工程单价1080 元/㎡,罚款人民币2,175.12元(20.14 ㎡x1080元/㎡x10%=2,175.12元); 2、1号楼、2号楼增建2处消防连廊问题。增建建筑面积16.32㎡x2x2=65.28㎡,工程单价1080元/㎡,罚款人民币7,050.24元(65.28㎡x1080元/㎡x10%=7,050.24元); 3、小区院内增建变电用房,建筑面积100.65㎡,罚款人民币10,486.27元(工程造价104,862.67 元x10%=10,486.27元); 4、地下室移位建设的柴油发电机房、变电所、换热站、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生活水池泵房问题。移位建筑面积共计876.04㎡,罚款人民币12,532.80元(工程造价125,327.94元x10%=12,532.80元); 以上合计罚款人民币 32,244.43 元。
  •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违法事实:

    2019年5月,丹东锦江房屋实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在振安区东齐路东侧、书香府第北侧建设帝博湾大市场小区1、2、3号楼及地下室,经调查核实,存在违法建设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版)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00771429067Y
  • 法定代表人:

    高玉柱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13
  • 公示截止期:

    2027-07-13
  • 处罚机关: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 数据更新时间:

    2026/7/15 14: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