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本网站仅基于已掌握的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查询结果不代表本网站对被查询对象信用状况的评价,仅供参考,请注意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26010414400721755303处罚类别:
警告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违法事实:
2026年7月17日,在对元宝区四季温温泉会馆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其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拖鞋,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10602MABY69BW73法定代表人:
郭凤英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17公示截止期:
2026-10-17处罚机关:
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数据更新时间:
2026/7/24 16: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