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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辽丹凤交罚决字〔2026〕09025号处罚类别: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处罚内容:
决定对凤城市安通运输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辽F91003号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号:辽交运管丹字210682004516号)的行政处罚。处罚依据:
《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违法事实:
本机关对凤城市安通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辽F91003货运车辆涉嫌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案立案调查。经调查,2026年7月20日,凤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辽宁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查到,凤城市安通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货运车辆辽F91003(道路运输证号:辽交运管丹字210682004516号),分别于2025年7月31日被丹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路政执法凤城大队、2025年10月10日被丹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六大队、2026年5月3日被丹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路政执法凤城大队查处违法超限运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82MA10313749法定代表人:
姜国强处罚决定日期:
2026-08-04公示截止期:
2029-08-04处罚机关:
凤城市交通运输局(凤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数据更新时间:
2026/8/4 16: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