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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环宽甸罚决字【2026】13号处罚类别:
罚款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玖仟捌佰元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违法事实: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宽甸分局于2026年4月28日对宽甸满族自治县金跃矿产品分选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获得审批的情况下,于2025年10月擅自开工建设,检查时厂房和配套设施(破碎、球磨等设备)已安装完成,正在配套建设干排设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24MAK3CA8MXF法定代表人:
于桂艳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30公示截止期:
2027-07-30处罚机关: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数据更新时间:
2026/8/10 8: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