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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家家福超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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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凤消行罚决字〔2026〕第 0015号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内容:

    现决定给予凤城市家家福超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捌仟叁佰柒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违法事实:

    发现该单位二层西北侧防烟楼梯间前室设置办公室,存在占用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且不能当场整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8231886735X8
  • 法定代表人:

    滕荣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8-14
  • 公示截止期:

    2026-11-14
  • 处罚机关:

    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 数据更新时间:

    2026/8/14 8: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