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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凤消行罚决字〔2026〕第 0016号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柒佰壹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根据《辽宁省消防 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 违法事实:

    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对室内消火栓进行测试时发现消火栓管网内无水,存在消防设施为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进行检查询问,2名值班人员均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资格证书,存在安排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值班的违法行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82570926972N
  • 法定代表人:

    李宇鹏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29
  • 公示截止期:

    2027-07-29
  • 处罚机关:

    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 数据更新时间:

    2026/8/20 15: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