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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振消行罚决字〔2026〕第 0019号处罚类别:
罚款处罚内容:
给予丹东客来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违法事实:
2026年8月12日,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51号的丹东客来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设置排烟设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8.2.2 条之规定。该单位因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03730836643U法定代表人:
王世洋处罚决定日期:
2026-08-20公示截止期:
2027-08-20处罚机关:
丹东市振兴区消防救援大队数据更新时间:
2026/8/21 16: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