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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自然资罚【2025】27号处罚类别:
罚款 其他-其他处罚处罚内容:
一、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886.68平方米土地; 二、罚款45995.4元人民币。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五十七条。违法事实:
经查,该公司未经批准,分别于2016年、2024年占用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炮守营村886.68平方米土地建设建筑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二条,构成非法占地行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00664595887F法定代表人:
袁迪处罚决定日期:
2026-08-07公示截止期:
2027-08-07处罚机关: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数据更新时间:
2026/9/7 1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