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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草河丰农种子经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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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凤农农药罚[2022]001号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内容:

    3、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整。
  •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违法事实:

    当事人2021年夏天从网上购买一件辛琉磷,共20袋,每袋4.00元,货值80元,当事人自称施在自己药材地里8袋,还剩12袋;2021年年底,从本溪购买2箱戊唑克百威,每箱400袋,每袋0.30元,货值240元,无进货凭证。当事人不承认卖农药,只承认赠送农药给农民,经调查得知,当事人以经营玉米种子为主,未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平时不经营农药,农民买种子买的多时,农民需要,就赠送农药,现已赠送出366袋,该行为实质是捆绑销售,违法所得为366*0.30元,共计109.80元。当事人至今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均予以认可,至此,案件事实已调查清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0000000000000000X
  • 法定代表人:

    艾强
  •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07
  • 公示截止期:

    2023-04-07
  • 处罚机关:

    凤城市农业农村局
  • 数据更新时间:

    2022/4/13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