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本网站仅基于已掌握的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查询结果不代表本网站对被查询对象信用状况的评价,仅供参考,请注意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东自然罚决字[2024]第40号处罚类别:
罚款处罚内容: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880.6平方米土地; 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对其非法占用水田地3880.6平方米的行为处以罚款,减去已处罚面积1092平方米(东国土监字[2018]第14号),对余下非法占用水田地2788.6平方米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55772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817976982571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丁义春处罚决定日期:
2024-06-25公示截止期:
2027-06-25处罚机关:
东港市自然资源局数据更新时间:
2024/7/8 14: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