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本网站仅基于已掌握的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查询结果不代表本网站对被查询对象信用状况的评价,仅供参考,请注意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环合作罚决〔2025〕3号处罚类别:
罚款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和第二款“有前款……第六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违法事实:
自2024年5月起,我局陆续收到通过 12345 平台、抖音平台等多种方式对你公司的信访投诉,主要反映“丹东市富润橡胶有限公司2020年夏季某天填埋危化品”问题。我局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2025年2月26日,合作区管委会组织生态环境、公安、投诉人和委托的有资质辽宁罗门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人员,对中汇(丹东)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东南侧大门附近闲置场地内涉嫌你公司非法填埋位置进行了挖掘,发现填埋处为自然土坑;对挖掘物进行了称重、检测、规范转运处置;对场地进行了回填。2025年5月12日,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鉴别结论显示现场挖掘出的13个废铁桶(长约1m,直径约0.4m)、桶内用玻璃丝袋包装的黑色半固态油污物和沾染了油污物的砂土料共计2780千克,属于危险废物。 经深入调查,发现你公司生产再生胶时产生半固态黑色油污物。2020年夏季某天,你公司将存放在再生胶车间的、装有用玻璃丝袋包装的半固态黑色油污物的13个废铁桶,转运至厂区对面公司东南侧大门附近闲置场地内的自然土坑填埋,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处置危险废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0068663391X8法定代表人:
王成贵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28公示截止期:
2028-09-28处罚机关: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数据更新时间:
2025/10/13 15: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