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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满族自治县东禾干果烟酒店(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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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宽甸烟处[2025]第61号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内容:

    1、责令王兴林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行为。 2、处以违法销售总额346.29元的25%罚款86.57元。 3、将王兴林非法销售的“空烟管”0.8万支、“空烟管”0.78万支,合计2个品种1.58万支公开销毁 。
  •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的规定
  • 违法事实:

    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10624MA1114BH5R
  • 法定代表人:

    王兴林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9-24
  • 公示截止期:

    2028-9-24
  • 处罚机关:

    丹东市烟草专卖局
  • 数据更新时间:

    2025/10/23 10: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