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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环宽甸罚决字【2025】17号处罚类别:
罚款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00元)。处罚依据: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违法事实: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宽甸分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25年10月16日对该养殖场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养殖场1号鸡舍西侧排污管道破损,2号鸡舍西侧废水收集池顶盖损坏,有明显裂缝和缺口,雨水可以经破损处直接流入池内。你单位自行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即投入使用,导致周边地面有残留粪污痕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10624MAE57HFK0A法定代表人:
王世柱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24公示截止期:
2028-12-24处罚机关: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数据更新时间:
2025/12/25 10: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