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站内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行政处罚
宽甸满族自治县牛毛坞镇国波养殖场

风险提示:本网站仅基于已掌握的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查询结果不代表本网站对被查询对象信用状况的评价,仅供参考,请注意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环宽甸罚决字【2025】18号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小写6500.00元)。
  • 处罚依据: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
  • 违法事实: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宽甸分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25年10月16日对该养殖场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养殖场1号鸡舍和3号鸡舍西侧排水管道破损,周边地面有残留粪污痕迹。2号鸡舍西侧废水收集池顶盖和北侧墙体有明显破损处,形成裂缝与缺口,雨水可以经破损处直接流入池内。你单位自行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即投入使用,导致收集池周边地面可见少量粪污痕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10624MA0TYAR32P
  • 法定代表人:

    温立丹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24
  • 公示截止期:

    2028-12-24
  • 处罚机关: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
  • 数据更新时间:

    2025/12/25 10: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