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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医保处字[2025] 第F001号处罚类别:
罚款处罚内容:
退回584.5元,同时处损失金额3.5倍罚款2045.75元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第四十条违法事实: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82MA0XW6AR2P法定代表人:
于冬梅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14公示截止期:
2029-01-14处罚机关:
丹东市医疗保障局凤城分局数据更新时间:
2026/1/29 9: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