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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医保处字[2025] 第F001号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内容:

    退回584.5元,同时处损失金额3.5倍罚款2045.75元
  •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第四十条
  • 违法事实: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82MA0XW6AR2P
  • 法定代表人:

    于冬梅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14
  • 公示截止期:

    2029-01-14
  • 处罚机关:

    丹东市医疗保障局凤城分局
  • 数据更新时间:

    2026/1/29 9: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