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站内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行政处罚
东港市黑沟镇洪艳建材混凝土厂

风险提示:本网站仅基于已掌握的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查询结果不代表本网站对被查询对象信用状况的评价,仅供参考,请注意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环东港罚决字〔2026〕6号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同时根据《丹东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
  • 违法事实:

    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场地堆存原料(砂石料)约66400立方、成品石子约4000立方、机制砂约600立方。经调查该厂自2016年搬到东港市黑沟镇柳河村营西组开始加工砂石料,2024年卖出约1000立方。现场地原料和成品料共计约70000立方,均为2023年以来陆续加工的。根据东港市**局提供的《勘测定界图(沈某某)》测绘数据显示,该厂堆放的砂石料分为河道内和河道外,河道内砂石料方量为65250.12立方,河道外砂石料方量为6669.41立方,共计71919.53立方。与我局调查的砂石料堆放量数据基本吻合。检查时该厂堆存的料堆均未采取围挡和苫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以上环境违法行为构成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10681MA107T8U26
  • 法定代表人:

    沈洪伟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20
  • 公示截止期:

    2029-01-20
  • 处罚机关: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
  • 数据更新时间:

    2026/1/29 16: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