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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怡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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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环东港罚决字〔2026〕22号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同时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的规定
  • 违法事实:

    我局于2025年11月13日对该公司实施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于当日13时30分左右向孤山镇嵩山街西侧200米,马路北侧雨水井内倾倒粪污,持续时间约5分钟,倾倒量约为20立方米。车辆驾驶人为东港市怡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倾倒的粪污拉运自东港市新农镇养殖场办公区化粪池内粪污,主要成份为粪便等固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81MA0Y118QXX
  • 法定代表人:

    于洋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2-14
  • 公示截止期:

    2029-02-14
  • 处罚机关: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
  • 数据更新时间:

    2026/2/14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