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本网站仅基于已掌握的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查询结果不代表本网站对被查询对象信用状况的评价,仅供参考,请注意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环宽甸罚决字〔2026〕5号处罚类别:
罚款处罚内容:
罚款:壹万叁仟贰佰元整处罚依据: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违法事实: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宽甸分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26年1月3日对该单位种鸡场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单位种鸡场场西侧废水收集池底部防渗层存在明显破损,导致池内废水外渗,你单位种鸡场自行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合格,亦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处置,即投入使用,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24590932296C法定代表人:
于加洋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09公示截止期:
2029-03-09处罚机关: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数据更新时间:
2026/3/12 11: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