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辽宁丹东)网站工作2024年度报表
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更好满足消费领域金融服务需求,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引导金融机构从消费供给和需求两端强化金融服务,满足各类主体多样化融资需求,推动扩大高质量消费供给,助力释放消费增长潜能。《意见》从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挖掘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优化消费环境和政策支撑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意见》指出,要夯实宏观经济金融基础,支持居民就业增收,优化保险保障,积极培育消费需求。强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发展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 《意见》强调,要聚焦消费重点领域加大金融支持,结合消费场景和特点创新金融产品,持续推动消费领域金融服务提质增效。优化消费支付服务,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意见》各项政策实施落地,强化跟踪监测,指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为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 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大力提振消费,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强化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金融供给,更好满足消费领域金融服务需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是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具体体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能力,聚焦消费重点领域和环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为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促进优化供给与扩大需求相结合。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消费供给的金融资源投入,提升消费需求的金融服务水平,促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良性循环。 ——坚持金融创新与市场化、法治化相结合。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为消费领域提供多样化、差异化金融服务,有针对性地满足合理消费融资需求。 ——坚持线上服务和线下支持相结合。不断强化金融服务与消费场景的融合,基于移动终端载体,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拓宽线上金融支持消费渠道,强化线下金融服务,提供便捷高效的消费金融支持。 二、支持增强消费能力,培育消费需求 (一)夯实宏观经济基础,稳定消费预期。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强化金融与财政、产业等政策协同联动。实施好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综合运用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持续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实施好财政政策,更好发挥消费在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拉动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二)支持居民就业增收,增强消费信心。强化民营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深入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简化审批流程,促进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创业增收。加快推进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等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融资服务机制健全完善,增加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创新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规范居民投资理财业务,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 (三)支持优化保障体系,提升消费意愿。鼓励金融机构研发符合参加人养老需求、具有长期限特征且具有一定收益率的个人养老金专属产品,促进养老财富储备和稳健增值。加快推进商业保险年金产品创新。扩大商业健康保险覆盖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加大创新药支持力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健康保障需求。支持发展老年旅游保险,鼓励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 三、着力提升金融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 (四)发挥信贷支持主渠道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架构和专业团队,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消费领域金融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优化信贷产品,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行业经营主体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满足消费领域多样化金融需求。鼓励利用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措施,支持更多消费领域贷款投放。推广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与消费金融的融合应用,优化线上消费信贷产品申请、审批和放款流程,提高消费融资便利度。支持金融机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在确保覆盖经营成本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自主理性定价,合理适度扩大客户支持范围,促进消费贷款提质增量,增强金融服务可持续性。 (五)强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鼓励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旅游、教育、居民服务等服务消费重点领域的各类经营主体发放贷款,支持其提升服务消费供给质效。设立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对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及5家属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城市商业银行发放的服务消费重点领域贷款,可按照贷款本金的100%申请再贷款。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对其余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放的服务消费重点领域涉农、小微企业贷款,给予相应支持。 (六)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教育等服务消费领域企业发行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推动智慧养老、智能医疗等消费产品提质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拓宽资金来源,扩大消费信贷规模。推动个人汽车、消费、信用卡等零售类贷款资产证券化增量扩面,促进盘活信贷存量,提升消费信贷供给能力。 (七)积极发展股权融资。支持生产、渠道、终端等消费产业链上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通过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投资,通过“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满足长周期消费产业融资需求。积极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作用,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股权投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政府投资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康养、文旅等消费重点项目和数字、绿色等新型消费领域。鼓励发行消费ETF等特色投资产品。 (八)拓展多元化消费融资渠道。引导消费金融公司提升自主获客和自主风控能力,合理确定贷款综合利率水平。发挥汽车金融公司专营特色功能,丰富居民购车消费信贷产品供给,做好对汽车经销商的信贷支持。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发展,聚焦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群体促进扩大商品服务生产和消费。鼓励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消费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在符合监管要求前提下,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开发符合各类消费场景需求的金融产品。 四、加大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助力挖掘释放消费潜力 (九)推动扩大商品消费。鼓励金融机构多渠道、多方式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服务。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废旧家电回收及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生活必需品保供相关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汽车贷款业务,综合借款人信用水平、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贷款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家居生产和消费的金融支持,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强化金融支持外贸企业拓内销力度,完善内贸险服务,扩大外贸优品消费。 (十)支持发展服务消费。坚持促消费与惠民生相结合,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结合服务消费具体场景和特点,提供个性化、差异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对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领域信贷投放,重点丰富适合小微企业的信用类金融产品,支持经营主体产业升级、业态融合,助力挖掘基础型服务消费潜力。围绕文化旅游、体育、娱乐、教育培训、居住服务等领域创新融资模式,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结合产业发展周期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积极开展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融资业务,促进激发改善型服务消费活力。 (十一)助力培育新型消费。探索金融支持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的有效渠道和方式。加强金融创新,支持发展体验消费、智能消费、定制消费等消费新模式。鼓励金融机构与商家合作开发适合新型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参与商家促消费活动,为消费者适当减费让利。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与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开展合作,健全适应互联网贷款业务特点的内部管理机制,在风险可控、权责明确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期限和利率,积极满足商户和消费者融资需求。 五、强化消费基础设施和流通体系的金融支持,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 (十二)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文旅体育设施、赛事演艺场馆、医疗养老设施、通信基站、充电装备、适老改造等消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探索创新适应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对接消费领域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项目投资回报周期等,优化贷款审批条件,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培育建设,为步行街(商圈)改造提升、商业设施改造提升、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提供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十三)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交通、物流、仓储、供应链等商贸流通项目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骨干市场设施、冷链物流基地、乡镇商贸中心、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改造升级,加快推进数字化商品流通建设,降低综合物流成本和终端消费成本。探索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的专属贷款产品,打通农村电商资金链条。做好航运企业金融服务,提高海运、水运信贷供给,支持建设国际海运、内陆水运物流网络。深化信息协同和科技赋能,结合商业应用场景,为商贸、物流、供销企业提供资金结算、财务管理等综合服务。 六、加强基础金融服务,助力优化消费环境 (十四)持续优化支付服务。支持金融机构聚焦“食、住、行、游、购、娱、医”等重点消费场景,持续推进支付便利化建设,有效提升现金、银行卡、移动支付、数字人民币等各类支付方式的兼容性,为消费者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支付体验。持续提升适老化支付服务水平,优化重点领域外卡受理环境,深化信用卡消费与各类场景的合作,有效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支付服务需求。鼓励试点地区在消费领域积极稳妥推行数字人民币。 (十五)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支持征信机构依法依规深化对消费领域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精准识别各类商户、消费者信用状况,打造满足消费领域金融服务需求的专业化信用产品和服务,以信用建设推进信用贷款投放。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营造诚信守法的营商环境。 (十六)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贯穿于金融业务全流程、各环节,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规范产品营销宣传和销售行为。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强化合作机构管理,严格规范逾期催收行为。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处理机制,构建运转高效的业务咨询和投诉处理渠道。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倡导健康消费文化和习惯,引导合理借贷、理性消费,自觉防范、抵制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 七、强化组织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统筹和协调推动。各地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发改、财政、商务及消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金融与财政、产业等政策合力,因地制宜搭建政金企合作机制,切实做好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工作。各金融机构要统筹内部资源,强化公司部门和零售部门协调联动,及时制定本行金融支持消费具体实施细则。 (十八)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估。研究完善消费相关领域贷款统计口径,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提高金融支持消费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消费领域融资情况的监测分析,督导金融机构持续完善融资管理和服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开展金融支持消费政策效果评估并加强结果运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源投入。 (十九)强化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加强金融支持消费的政策和产品宣传,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范围,让更多企业和个人及时获得消费领域金融信息和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要定期报告金融支持消费各项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和问题建议,及时向金融管理部门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2025年6月19日 政策文件: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506/content_7029284.htm
宋诚蒋冰会见俄罗斯科学院乌拉尔分院科技代表团
6月25日,市委书记宋诚,市委副书记、市长蒋冰会见了俄罗斯科学院乌拉尔分院科技代表团。 宋诚、蒋冰代表市委、市政府,对俄罗斯科学院乌拉尔分院科技代表团来丹共商合作、共谋发展表示欢迎。宋诚说,俄罗斯科学院是俄罗斯最高学术机构和最大科研实体,乌拉尔分院作为其三大分院之一,在诸多科研领域取得了国际领先的科研成果。丹东地处东北亚经济圈交汇点,依托沿边沿海优势,正在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丹东凤城市与俄罗斯科学院乌拉尔分院跨越山海达成合作,将引入最新科研成果,赋能相关产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变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显著增量”。我们将为各方合作交流搭建更广阔的平台,助力更多科技成果在丹东凤城落地转化,携手谱写合作共赢新篇章。 俄罗斯科学院副主席、俄罗斯科学院乌拉尔分院院长鲁登科·维克多院士对丹东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说,俄罗斯科学院乌拉尔分院在冶金与新材料、机械制造等领域取得了多项国际领先的科研成果。凤城市工业基础雄厚,资源禀赋突出,双方合作空间巨大、前景广阔。希望双方以此次活动为新起点,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携手打造中俄院地合作典范。 会见后,宋诚、蒋冰等市领导与俄罗斯科学院乌拉尔分院科技代表团专家学者共同参观了凤城市产业发展和俄罗斯科学院乌拉尔分院科技成果展示。 市领导白常凯、杨松、迟磊参加活动。
蒋冰督导调研防汛备汛工作
6月2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蒋冰督导调研防汛备汛工作,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坚决守住防汛抗旱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有序运行。 蒋冰先后来到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振安区爱河西支分流堰,实地查看水文数据变化、风险隐患排查及转移群众安置准备工作,认真听取北山大坝重点防洪区情况介绍和马市岛防汛备汛工作汇报。蒋冰强调,要全面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堤坝除险加固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巡检工作,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健全临灾预警“应答”机制,做到群众转移及时高效、精准对接、不落一人。 在丹东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蒋冰认真查看冲锋舟、强自吸移动泵车、抗旱用管等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及应急调配等情况。蒋冰指出,物资储备是防汛抗旱工作重要一环。各相关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秉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不断完善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健全物资储备、调拨、补充工作机制,确保灾害来临之时做到快速响应、高效调配。同时,要做好日常巡查、防火防潮等工作,保障物资储备库安全运转。 蒋冰还来到元宝山黄海明珠塔,听取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城区排水设施改造、汛前隐患排查和应急力量储备等情况。蒋冰强调,要建立健全防汛责任体系和应急指挥体系,强化多部门协同作战能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加强城市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和隐患排查,及时清淤疏浚管网,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元宝区司法局开展“共建信用丹东 诚信赋能发展”信用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助力丹东市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近日,元宝区司法局组织普法队伍走进元宝山公园,开展“共建信用丹东诚信赋能发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推动诚信理念深入人心。活动现场,普法工作人员通过悬挂醒目宣传横幅、摆放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多角度展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人员围绕《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结合企业经营、个人信贷、合同履约等与群众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场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诚信建设的重要性,普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群众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在法律咨询台前,普法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针对“个人信用信息被冒用如何维权”“企业信用修复流程”等热点问题,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专业解答,详细说明维护信用权益的法律途径和操作方法。同时,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信用普法宣传彩页等资料300余份,进一步提升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此次信用宣传月普法活动,有效提升了群众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推动形成“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下一步,元宝区司法局将持续深化信用法治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为“信用丹东”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元宝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共建信用丹东, 诚信赋能发展”信用宣传活动
为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助力“信用丹东”建设,元宝区应急管理局于本月全面启动“共建信用丹东,诚信赋能发展”信用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深入辖区24家规模以上企业,通过政策宣讲、资料发放、现场指导等方式,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诚信经营理念,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浓厚氛围。在宣传过程中,强调企业需将诚信建设融入日常管理,要求企业负责人组织开展覆盖全体员工的诚信教育活动。为扩大宣传效果,元宝区应急管理局要求企业利用LED屏、宣传栏等载体滚动播放诚信标语及政策法规。此次活动的开展是落实“信用丹东”建设的重要举措,元宝区应急管理局将持续以信用建设为抓手,推动企业将诚信理念转化为行动自觉,为构建“诚实、守信、和谐”的社会信用体系贡献力量。
宽甸法院开展“共建信用丹东 诚信赋能发展”信用宣传月活动
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宽甸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共建信用城市,诚信赋能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在线上宣传方面,宽甸法院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优势,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转发诚信相关内容。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解析和通俗易懂的法律解读,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诚信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在线下宣传方面,宽甸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大屏幕,滚动播放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在法院门口、社区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普及诚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提升了群众对诚信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也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下一步,宽甸法院将继续深化诚信建设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宣传实效,为共建信用城市、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中省直单位座谈会召开
6月24日下午,我市召开中省直单位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凝聚力量、汇聚智慧、密切配合,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在丹东落实落地,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贡献力量。市委书记宋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蒋冰主持会议。 在认真听取部分中省直驻丹单位发言后,宋诚表示,近年来,中省直驻丹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及省委要求,立足各自领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利用政策、资源、专业、管理等优势,倾力关注、鼎力支持丹东工作,为丹东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市委、市政府将认真梳理吸收各单位在本次座谈发言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其纳入今后工作安排部署。 宋诚通报了年初以来丹东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宋诚强调,全力冲刺“双过半”、打赢决胜之战,收官“十四五”、谋划“十五五”,离不开各中省直驻丹单位的鼎力支持,希望各单位进一步汇聚合力,当好对上沟通“连心桥”、丹东发展“主人翁”、政策争取“先锋队”、企业发展“服务员”和丹东形象“宣传队”,助力丹东振兴发展。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全力以赴为各中省直驻丹单位开展工作做好服务保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担当务实,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与中省直驻丹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发力,坚持高位谋划,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要立足本职、找准定位,把功夫切实用到抓经济、抓发展、保民生、保安全上,确保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圆满成功。 蒋冰希望各中省直驻丹单位积极融入丹东振兴发展大局,拿出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在构筑安全防线、争取政策支持、打赢决胜之战上,与市委、市政府同频共振、并肩作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丹东高质量发展上来,结合行业和企业实际,对标对表先进,拉高标杆、加压奋进,把规划变成行动、把蓝图变成现实、把政策变成效果,为丹东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市领导朱江、白常凯、唐典鹏、杨松、欧阳群超、迟磊参加会议。
丹东市科技局积极开展“共建信用丹东 诚信赋能发展”信用宣传月活动
为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并赋能科技创新,市科技局于6月全面开展了“共建信用丹东诚信赋能发展”信用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以科研诚信为核心,通过多维度宣传与精准服务,将信用理念融入创新生态,取得了显著成效。活动启动后,市科技局迅速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围绕科研诚信、科技企业信用管理等重点领域,制定线上线下融合的活动方案。在线上,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持续推送科研诚信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及诚信建设成果展示。同时,明确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为平台项目申报的必填项,从源头强化科研诚信管理。结合科技活动周,市科技局组织了18场主题活动,覆盖科研人员、科技企业负责人等群体,发放宣传材料超1000份,吸引3000余人次参与。同时,专项小组深入曙光车桥、新东方晶体、东宁动力等10余家科技型企业,将政策服务与信用教育相结合。在调研企业技术需求过程中,着重宣讲科技项目申报信用自查要点,强调失信行为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奖励申报的“一票否决”影响,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信用档案。此次信用宣传月活动,有效弘扬了诚信文化,显著提升科研主体的诚信意识,为科技创新营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下一步,市科技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科研诚信建设,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推动诚信理念贯穿科技创新全链条,为全市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筑牢信用基石,助力“信用丹东”建设迈向新高度。
北京: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改革惠及29.9万户经营主体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称,北京今年推行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改革以来,惠及29.9万户经营主体,减少重复填报数据超925万条,减轻了企业向不同部门多头报送、重复报送相同数据的负担。 据介绍,以往企业每年需要报送多张数据报表,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向税务部门报送年度财务报表,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企业要登录不同的系统平台,逐一填写不同的报表,花费了较多的时间精力。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改革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网上集成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电子税务局以及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企业填报数据“只进一扇门”。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改革推动了部门间数据共享,对于各部门报表中存在的相同数据项,如资产状况信息、参保各险种信息,通过数据共享、自动代入,实现“智能填报”,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当前,企业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即可享受“一站式”填报指引,一次性完成市场监管年报、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报、年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社保信息、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等多个数据报表的报送,实现“多报合一”。 不仅如此,北京还打造了“年报+惠企政策”“年报+精准监管”“年报+信用修复”等多维应用场景,推动年报赋能经营主体信用提升。比如经营主体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年报时,可以通过新设的“惠企政策”专栏,快速查找年报公示、信用修复、信用提升等相关政策;深入挖掘年报数据价值,综合运用年报公示、行政处罚、列严列异、抽查检查结果等数据开展风险监测预警;在年报填报页面增加信用修复“点对点”精准提示,提醒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修复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