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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会见柬埔寨国王西哈莫尼
新华社金边4月17日电(记者倪四义、李凯、吴长伟)4月17日下午,柬埔寨国王西哈莫尼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金边王宫举行会见。习近平乘车抵达时,西哈莫尼在下车处热情迎接。礼兵分列红毯两侧。4月17日下午,柬埔寨国王西哈莫尼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金边王宫举行会见。新华社记者李学仁摄习近平指出,很高兴在西哈莫尼国王登基20周年和柬历新年之际应邀访问美丽的柬埔寨,谨向柬埔寨人民致以新年祝福。柬埔寨国家建设事业蒸蒸日上,相信在西哈莫尼国王庇佑下,勤劳智慧的柬埔寨人民一定能把国家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习近平指出,中柬友好跨越千年,两国人民始终双向奔赴、相互成就。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化,中柬两国坚守信义、守望相助,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始终坚定相互支持,树立了大小国家平等相待、真诚互信、互利共赢的典范。中柬两国始终走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前列,给柬埔寨民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习近平强调,中方珍视同柬埔寨王室的友谊,高度评价多年来柬王室为中柬友好事业作出的重要贡献。新形势下,中柬双方要珍惜并传承中国老一辈领导人和西哈努克太皇共同缔造的中柬铁杆友谊,赋予中柬命运共同体新的时代内涵,服务各自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为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中方坚定支持柬埔寨保持稳定、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相信中国式现代化将为柬埔寨等周边国家带来更多机遇,相信构建新时代全天候中柬命运共同体一定会谱写壮丽篇章。4月17日下午,柬埔寨国王西哈莫尼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金边王宫举行会见。新华社记者李学仁摄西哈莫尼代表柬埔寨王室、参议院、政府和全体人民热烈欢迎习近平主席到访。西哈莫尼表示,柬中友好由两国老一辈领导人亲自缔造和培育,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各领域合作日益密切,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深入,可以说月月有进步,年年有成果。柬方坚定恪守一个中国原则,高度赞赏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三大全球倡议,感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为柬带来巨大发展机遇。习近平主席此访是一次历史性访问,将深化两国铁杆友谊,充实“钻石六边”合作架构,推动柬中关系迈上新台阶。柬方也愿同中方加强在东盟-中国合作、澜湄合作等多边机制中的协调配合,共同促进地区和平稳定繁荣。西哈莫尼向习近平颁授“柬埔寨王国民族独立大项链级勋章”。4月17日下午,柬埔寨国王西哈莫尼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金边王宫举行会见。这是西哈莫尼向习近平颁授“柬埔寨王国民族独立大项链级勋章”。新华社记者殷博古摄西哈莫尼表示,习近平主席对柬埔寨怀有特殊友好感情,为推动柬中关系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是柬埔寨伟大的朋友。相信在习近平主席领导下,中国将取得更大发展成就,在国际地区事务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习近平表示,这枚勋章充分体现了柬埔寨对发展中柬关系的高度重视,承载着柬埔寨人民对中国人民的深情厚谊。这份荣誉不仅属于我个人,也属于所有为中柬友谊耕耘付出的友好人士。4月17日下午,柬埔寨国王西哈莫尼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金边王宫举行会见。这是会见后,两国元首步出金边王宫。新华社记者殷博古摄当晚,西哈莫尼为习近平举行欢迎宴会。蔡奇、王毅、王小洪等参加上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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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抵达吉隆坡对马来西亚进行国事访问
当地时间4月15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乘专机抵达吉隆坡,应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易卜拉欣邀请,对马来西亚进行国事访问。专机抵达吉隆坡国际机场时,马来西亚总理安瓦尔,外交部部长穆罕默德,陪同部长、交通部部长陆兆福等高级官员热情迎接。新华社记者李学仁摄新华社吉隆坡4月15日电(记者孙奕、韩梁)当地时间4月15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乘专机抵达吉隆坡,应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易卜拉欣邀请,对马来西亚进行国事访问。专机抵达吉隆坡国际机场时,马来西亚总理安瓦尔,外交部部长穆罕默德,陪同部长、交通部部长陆兆福等高级官员热情迎接。马来西亚儿童向习近平献花,马来西亚青少年表演富有当地特色的舞蹈,挥舞中马两国国旗,热烈欢迎习近平到访。习近平发表书面讲话,代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向马来西亚政府和马来西亚人民致以诚挚问候和良好祝愿。习近平指出,中马是隔海相望的友好邻邦,传统友谊绵延千年。建交半个多世纪以来,两国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合作共赢,树立了国与国关系的典范。2023年双方就共建中马命运共同体达成重要共识,去年两国隆重庆祝建交50周年。作为重要发展中国家和全球南方成员,中马深化高水平战略合作符合两国共同利益,有利于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繁荣。我期待以这次访问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两国传统友谊,增进双方政治互信,推进现代化建设合作,共促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中马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开启中马关系新的“黄金50年”。当地时间4月15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乘专机抵达吉隆坡,应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易卜拉欣邀请,对马来西亚进行国事访问。这是习近平向欢迎人群挥手致意。新华社记者翟健岚摄蔡奇、王毅、王小洪等陪同人员同机抵达。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欧阳玉靖也到机场迎接。习近平乘车从机场赴下榻饭店途中,当地中资企业人员、留学生在道路两旁挥舞中马两国国旗,高举“热烈欢迎习近平主席访问马来西亚”、“中马友谊万岁”等红色横幅,华侨华人表演喜庆热烈的舞狮,欢迎习近平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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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越南媒体发表署名文章
新华社河内4月14日电4月14日,在赴河内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越南《人民报》发表题为《志同道合携手前行继往开来续写新篇》的署名文章。文章全文如下:志同道合携手前行继往开来续写新篇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暮春时节,生机盎然。在中越建交75周年之际,应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同志和越南国家主席梁强同志邀请,我即将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这是我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以来第四次踏上这片美丽的土地,我期待同越南领导人畅叙友谊、共商合作,擘画新时代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新蓝图。中国和越南是社会主义友好邻邦,拥有共同理想信念和广泛战略利益。在探索符合各自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和推进各自现代化进程中,两党两国人民早年结下的深厚友谊不断升华。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符合两国共同利益,有利于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和发展繁荣,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中越命运共同体传承于鲜明的红色基因。两国革命先驱携手探寻救亡图存道路,为世界取得反抗殖民主义、帝国主义斗争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广州的越南青年革命同志会、广西靖西“越盟”办事处等革命旧址是中越革命友谊的历史见证。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时期,胡志明主席先后在延安、桂林、重庆、昆明等地参与和支持中国抗战。中国派出军事顾问团和政治顾问团支持越南人民抗法斗争,中国党、政府和人民全力支援越南抗美救国正义事业。“越中情谊深、同志加兄弟”,成为永不磨灭的红色记忆。中越命运共同体发轫于深厚的政治互信。近年来,我同阮富仲总书记、苏林总书记等越南领导人多轮互访,为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定向把舵。两党两国高层密切互动,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两党理论研讨会、边境国防友好交流、两国公安部合作打击犯罪会议等机制有效运转,两国立法机构联委会等高级别机制建立,两国外交、国防、公安“3+3”战略对话成功举行。在许多国际和地区问题上,中越两国立场相近、协作密切。中越命运共同体植根于丰厚的合作沃土。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背景下,中越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更趋紧密。中国连续20多年是越南第一大贸易伙伴,2024年中越双边贸易额突破2600亿美元。榴莲、椰子等越来越多越南优质农产品走进中国千家万户。两国铁路互联互通和智慧口岸建设有序推进,光伏、垃圾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有力保障越南电力供应,中国企业承建的河内轻轨2号线方便了市民日常出行。中越两国相互成就、共同发展,生动诠释了全球南方国家团结合作的意蕴。中越命运共同体推进于密切的人文交流。这些年,中越人文交流步子越迈越大,两国民众越走越亲。2024年中国赴越游客超过370万人次,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正式运营、多条跨境自驾游线路开通,让“一日游两国”成为现实。中国影视作品、电子游戏成为越南青年热议话题,带动越南“中文热”持续升温。不少越南歌曲登上中国互联网热搜,河粉等越南美食吸引不少中国民众品尝。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面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中国经济迎难而上,2024年实现5%的增长,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保持在30%左右,继续成为世界经济重要引擎。中国新能源产业、人工智能和动画影视全球瞩目。中国将坚持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世界提供更多机遇,以自身高质量发展助推各国共同发展。亚洲是全球合作发展的高地,正站在实现整体振兴新起点上,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中国将保持周边外交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亲诚惠容理念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方针,深化同周边国家友好合作,共同推进亚洲现代化进程。中国正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越南即将开启民族发展新纪元、朝着建党建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中国始终将越南视为周边外交优先方向。我们要全面深化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为亚洲乃至世界和平稳定和发展繁荣作出积极贡献。——深化战略互信,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壮大。要坚持高层引领,发挥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深化党际、政府、军队、执法安全等对口部门合作,携手应对外部风险挑战,共同维护政治安全。中方愿同越方深化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共同探索和丰富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推动两国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坚持合作共赢,增进两国人民福祉。要深化发展战略对接,落实好两国政府关于共建“一带一路”与“两廊一圈”框架对接的合作规划,打造更多经济、技术合作平台。中方愿同越方推进越南北部3条标准轨铁路项目合作,建设智慧口岸。中方欢迎更多越南优质商品进入中国市场,鼓励更多中国企业赴越投资兴业。双方要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拓展5G、人工智能、绿色发展等新兴领域合作,更好造福两国人民。——加强人文交流,拉紧民心相通纽带。要以今年举办“中越人文交流年”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元的人文交流。中方欢迎越南民众多到中国各地“串门”,也鼓励中国游客到越南风景名胜“打卡”。要共同办好中越青年友好会见、边民大联欢等有温度、接地气、聚民心的人文交流活动,深挖红色资源,讲好两国人民友好故事,把中越友好接力棒一代代传下去。——密切多边协作,促进亚洲繁荣振兴。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也是联合国成立80周年。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积极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推动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同广大全球南方国家一道,捍卫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贸易战、关税战没有赢家,保护主义没有出路。要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维护开放合作的国际环境。要加强在东亚合作、澜湄合作等机制内协调配合,为变乱交织的世界注入更多稳定性和正能量。——妥善管控分歧,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中越两国解决陆地边界和北部湾划界的成功实践表明,双方完全有能力、有智慧通过协商谈判解决好海上问题。双方要落实两党两国高层共识,发挥好海上谈判机制作用,妥善管控海上分歧,持续扩大海上合作,为最终解决争议积累条件。要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积极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排除干扰、聚同化异,将南海真正打造成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愿同越南一道,携手前行、继往开来,续写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新篇章,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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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鹏王新伟会见白俄罗斯布列斯特州执行委员会主席帕尔霍姆奇克一行
4月15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新伟在沈阳会见白俄罗斯布列斯特州执行委员会主席帕尔霍姆奇克一行。双方共同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友好省州关系工作计划。郝鹏、王新伟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帕尔霍姆奇克率团来访表示欢迎。郝鹏说,在习近平主席同卢卡申科总统的战略引领下,中白两国关系提升为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树立了国与国友好交往、互利合作的典范。地方合作是中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布列斯特州是白俄罗斯的工业和文化中心,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向西延伸的重要节点,辽宁产业基础雄厚、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双方经济互补性强、人文交往基础扎实。自2023年3月两地正式建立友好省州关系以来,双方在人员互访、经贸往来、教育合作、文化交流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果,以高水平地方交往服务了中白两国关系发展。党的二十大以来,辽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经过努力,经济运行持续向上向好,发展质效显著提升,辽沈大地呈现出新气象新变化。当前,我们正按照习近平主席指引的方向,乘势而上、再接再厉,继续保持经济发展良好态势,全力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辽宁区位优势明显,将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希望双方携手全面落实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保持政府间交往热度,形成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立足各自产业优势,加强经贸往来;持续拓展教育交流,促进文体旅互动,推进医疗领域合作,共同为中白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作出新贡献。帕尔霍姆奇克感谢辽宁的热情接待,高度评价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他说,布列斯特州与辽宁省建立友好省州关系以来,各领域交流合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和务实成效。此次率团来访,深切感受到辽宁呈现出的勃勃生机,十分看好双方深化合作的光明前景。希望双方加强更宽领域的产业经贸合作,拓展更高水平的人文领域交流交往,携手实现互利共赢、繁荣发展,让友谊之花结出更多合作硕果。会见后,举行了辽宁省与白俄罗斯布列斯特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友好省州关系工作计划(2025—2027年)签字仪式。工作计划明确,双方将在未来3年内进一步加强国际友城、经贸、教育、医疗、文旅、体育等领域交流合作,巩固两地人民间的友好关系,以务实地方合作推动中白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持续深入发展。白俄罗斯驻华大使切尔维亚科夫,布列斯特州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巴岑科;省领导姜有为、单义参加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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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可实现跨省办理
本报讯记者赵铭报道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对网上信用修复功能再次进行调整和优化,实现我省市场监管信用修复系统与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的技术对接,支持外省经营主体网上信用修复申请。省市场监管局改造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开发跨省信用修复数据传输接口,并在公示系统登录界面醒目位置增加信用修复指引、修复申请表和信用承诺书下载链接。对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申请材料进行调整,确保全省使用的文书内容统一规范。经营主体通过网上更加直观地了解申办所需材料和要求,申请要件更加简化,业务办理渠道更加便捷。经营主体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电子营业执照验证,进入我省信用修复界面,申请我省市场监管部门违法失信信息的查询和信用修复服务。经营主体无须到现场,在网上即可完成信用修复办理,提高了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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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冬”省筹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4月10日,第十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辽宁省筹备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扎实践行“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要求,审议有关文件,听取筹备工作推进、重点场馆场地建设等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筹备委员会主任王新伟主持会议并讲话。王新伟对前一阶段“十五冬”筹备工作成效给予肯定,指出承办“十五冬”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办好赛事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统筹调度,以坐不住、等不及、慢不得的精神状态,扎实高效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王新伟强调,要坚持省负总责、市为主体,加强内设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实体化、扁平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到底到边、见事见人地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要加快场馆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科学论证,积极筹措资金,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按期投入使用;统筹赛事需求和赛后利用,持续发挥综合效益。要加强宣传推广和市场开发,充分展现辽宁冰雪文化和资源特色,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助力、参与“十五冬”;以承办“十五冬”为契机,精心组织文体旅活动,培育壮大冰雪产业特别是冰雪装备制造产业,积极发展冰雪经济。要做实做细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切实提升赛事组织、管理、保障能力和志愿服务水平,严格落实节能环保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办好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冬运盛会。省及沈阳市、大连市领导王健、靳国卫、郑艺、郭彩云、吕志成、陈绍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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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冰到凤城市调研农业农村工作
4月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蒋冰到凤城市调研农业农村工作。蒋冰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基础性支撑性工作,高质量推进农业生产,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加快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丹东贡献。 在白旗镇雕窝村3组,蒋冰详细了解灌溉井运维管护情况。蒋冰指出,要建立健全科学长效管理机制,更好发挥灌溉井节水、安全、环保作用,确保春耕用水供应充足、不误农时。在宝山镇岔路村1组,蒋冰来到群众家中,实地查看农村户厕建设、农村供水和水质安全等情况。蒋冰强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因地制宜、科学引导,站稳人民立场、尊重群众意愿,处理好需求与保障之间的关系,把工作真正做到群众心坎上。要强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切实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4月11日,蒋冰到市信访局接待来访群众时了解到,宝山镇汤池村路况差、百姓出行难。在此次调研中,蒋冰专程来到宝山镇汤池村,实地查看农村道路修建情况,走进来访群众家中问建议、听反馈。蒋冰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烦心事”当成“心头事”,抓好农村路网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高水平养护、高效率运营,让“四好农村路”成为百姓幸福路、乡村振兴路。 在丹东良玉种业有限公司,蒋冰走进展示厅,认真听取企业生产经营、良种繁育推广等情况介绍。蒋冰勉励企业要充分发挥种业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强新品种的研发推广和应用,选育出更多高产、优质、抗病的优良品种,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企业贡献。 市领导迟磊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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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4月22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暨第10次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总结盘点一季度工作,安排部署下步任务,动员各地区各部门继续苦干实干、拼搏奋进、狠抓落实,坚决夺取“双过半”,打好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市委书记宋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蒋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兵,市政协主席陈福茂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暨第10次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听取市政府党组、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指挥部一季度工作汇报;东港市、元宝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会议发言;书面听取其他县(市、区)、经济区和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指挥部专项推进组工作汇报。 宋诚在讲话中指出,年初以来,围绕三年行动决战决胜,全市上下立即动起来、迅速干起来,各条战线齐头并进,各级干部全员上阵,各项任务全面铺开,以积极目标引领预期,以“归零”心态狠抓落实,开局即决战,经济运行向上向好,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实现了首季“开门红”。实践再次证明,只要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及省委要求,把三年行动任务一项一项落实好,全面振兴新突破就一定能够如期实现。 宋诚强调,下一步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按照省委书记郝鹏提出的把握好“三个关系”、做好“三个统筹”要求,咬定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奋战二季度,实现“双过半”,持续巩固扩大赶超全省水平的势头,确保决战决胜。 宋诚强调,要把握好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关系、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的关系、结果导向和过程管理的关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统筹发展和生态,更好统筹发展和党建。做好二季度工作,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牢把握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加强学习,把把握好“三个关系”、做好“三个统筹”要求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相关地区和部门要认真研究、着力解决制约工业企业运行、部分行业企业增长态势不稳等问题,增强主动性、前瞻性、预见性,推动经济发展行稳致远,把发展成果转化为人民可感、企业可及、普遍受益的社会认同。要重点关注项目投资,摸清底数、谋定而动,“走出去”开展春季招商活动,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全员招商,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切实抓好项目入库工作,确保二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快速增长。开展项目拉练活动,实地观摩项目进展情况,以更高的热情、更大的干劲推动项目工作取得更大突破。要重点关注助企纾困,强化领导包保、专班推进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企业产销对接工作,确保二季度工业经济再上新台阶。要重点关注各自领域关键问题,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差异化、特色化,走出适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要重点关注抓民生保稳定,制定科学合理制度机制,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开展好“冬病春治”工作,做实做细各项准备,着力防范风险,更好统筹发展和稳定。要坚持文体旅结合,精心策划和推出各种活动,推动匹克球巡回赛、大合唱等活动办出特色,拉动内需、促进消费。要深化改革,紧盯重点任务,稳妥有序做好国资国企、农业农村、开发区、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济活力和发展韧性。要树立开放意识,围绕打好“边境牌”,积极争取资金、落实项目,扎实做好兴边富民工作。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脚踏实地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凝聚振兴发展合力。 蒋冰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工作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咬紧牙关、奋力攻坚,千方百计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决战决胜打下坚实基础。要狠抓项目投资,节点化推进项目建设,对今年计划实施的720个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紧盯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支持方向,加紧项目谋划包装;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春季突破”,抓实抓细项目从签约到投产全过程闭环管理,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要狠抓工业经济,强化工业运行监测,大力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加快布局新质生产力,为做大做强丹东现代化产业体系奠定基础。要狠抓消费提振,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提升文体旅消费热度,全力做好旅游市场服务保障,推动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要狠抓乡村振兴,高质量推进农业生产,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好涉农民生重点项目突出问题排查整改任务,打造良好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要狠抓对外开放,全力扩大外贸进出口,加快通道平台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发展。要狠抓民生保障,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力办好民生实事,持续提升12345热线服务质效,加大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力度,做好民生兜底保障。要狠抓风险防范,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市、区)、经济区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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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冰会见来丹客人
4月2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蒋冰先后会见哈曼(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元平一行,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崔根良一行。 在会见张元平时,蒋冰表示,哈曼(中国)科技有限公司落户丹东以来,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为丹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企业继续深耕丹东、扩大布局、加大投入,让更多新项目落户丹东。丹东将全力支持企业发展,推动双方合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实现互利共赢。张元平表示,将持续深耕丹东、深化务实合作,为推动丹东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企业力量。 在会见崔根良时,蒋冰表示,当前,丹东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径,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展机遇前所未有、后劲十足,双方合作正当其时、空间广阔。希望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推动更多合作项目在丹落地,促进双方合作再上新台阶。崔根良表示,将积极融入丹东发展大局,立足优势、整合资源、加强合作,为丹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市领导张丹、黄学利参加会见。

婚姻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4号《婚姻登记条例》已经2025年3月21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总理 李强 2025年4月6日 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公布 根据2024年1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2025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4号第二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便民原则确定的乡(镇)人民政府。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对婚姻登记场所的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为办理婚姻登记提供保障。第四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规划、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会同外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婚姻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安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统筹本地区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和信息安全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治理高额彩礼问题,倡导文明婚俗,促进家庭和谐,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充分发挥婚姻家庭辅导师等专业人员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婚前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等方面的作用。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协助和配合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师职业培训,持续提升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第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从事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依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收取费用。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发现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的,应当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应当及时劝阻并告知受害人寻求救助的途径。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婚姻登记工作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第二章 结婚登记第七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可以结合实际为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预约、颁证仪式等服务。鼓励当事人邀请双方父母等参加颁证仪式。第八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申请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申请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按照国际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办理。申请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按照国际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办理。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对外国主管机关依据本条第三款、第四款提及的国际条约出具的证明文书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书面声明。第九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第十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核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询问相关情况,并对当事人的身份以及婚姻状况信息进行联网核对,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第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当事人;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第三章 离婚登记第十三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四条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十五条 申请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申请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证件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男女双方亲自到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事人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程序终止。第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可以根据情况及时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开展心理辅导、调解等工作。第十八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申请结婚登记。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第十九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并按规定为当事人或者有权机关提供查询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第二十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在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中及时备注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信息,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需要补领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的,可以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至第四款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二)违反规定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婚姻登记工作中知悉的个人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三)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毁、灭失的;(四)办理婚姻登记收取费用的;(五)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违反前款第四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对所出具证件和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出具虚假证件或者书面材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第二十六条 男女双方均非内地居民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另行制定。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证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2025年3月21日)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共建,坚持弘扬诚信文化,坚持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相互融合,坚持信用奖惩合理合法,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一)深化政务信用建设。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完善政府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和失信惩戒措施,政府及其部门(含下属单位)在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人才引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投资融资、涉企收费等领域出现失信行为的,按规定将其纳入信用记录,限制其申请各类财政性资金和项目、试点示范、评先评优。有效发挥事业单位异常名录作用,提升事业单位诚信自律水平。加强公职人员诚信管理和教育。(二)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强化经营主体信用管理,支持经营主体完善合规经营制度、管控信用风险,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守信践诺。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在确保保密和敏感信息安全前提下,加强国有企业信用状况披露。鼓励经营主体主动向信用服务机构提供信用信息,不断健全信用记录。(三)加快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共享、公开,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引导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评价等活动,发挥其对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等作用。(四)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建设。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自然人信用记录。加快推进法律、金融、会计、审计、医疗、教育、家政、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平台经济等领域从业人员和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人员等重点职业人群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开展自然人信用评价,用作为守信主体提供激励政策的参考,严禁将非信用信息和个人私密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五)全面强化司法执法体系信用建设。加强法院、检察院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依法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加强司法执法人员信用建设,建立执法人员信用记录和信用承诺制度。提高虚假诉讼违法失信成本。严格失信被执行人认定程序,优化相关失信惩戒措施。三、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六)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严格界定公共信用信息范围,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性文件确定本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并形成行业信用记录,其中属于失信信息的,要分类明确其失信严重程度。对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实行目录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建立相关主体的完整信用记录。(七)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坚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统一归集各领域信用信息,根据需求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定期开展归集共享质效评估。推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深度联通、数据共享。研究加强区块链等技术在信用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在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商业合同信息、产业链信息、交易信息等共享水平。(八)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公示制度。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公示标准规则。“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公示本部门业务领域之外的公共信用信息。“信用中国”网站按照公益性原则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对已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公共信用信息,信用服务机构应当确保使用的信用信息与公示内容相同、期限一致。(九)有序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开放流通。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依授权开展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开发、产品经营和技术服务,严禁未经授权、超范围使用公共信用信息。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流通准入标准规则。鼓励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公益服务。探索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价值收益合理分享机制,依法依规维护公共信用信息资产权益。鼓励区域间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评价互认、信用奖惩协同。(十)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追溯和侵权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信息传输链条各环节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保护责任,规范信用信息处理程序。提高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四、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十一)强化对守信行为的激励。构建全方位的信用激励政策环境,为守信主体在公共服务中提供便利或优惠。鼓励平台企业用好大数据资源,为守信主体精准提供市场化、社会化激励。支持金融机构深入挖掘信用信息价值,持续提升守信主体融资便利化水平。(十二)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规范设定失信惩戒措施,依法依规合理确定惩戒范围和力度。设定失信惩戒措施、确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设列领域必须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性文件为依据,其中涉及设定对信用主体减损权利或增加义务的措施,必须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列入和退出的条件、程序。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在申请政府资金、享受税收优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股票债券发行、评先评优、公务员录用遴选调任聘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禁止。在房地产市场、互联网、人力资源市场、能源中长期合同领域增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失信惩戒措施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行清单化统一管理。(十三)完善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统一信用信息公示和修复的渠道,优化信用修复规则,加强司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信用服务机构等修复协同。对完成修复的信用主体,应当及时停止公示其失信信息、将其移出相关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解除相关失信惩戒措施。五、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十四)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健全本地区本行业信用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优化监管方式,对不同类型信用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十五)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在行政审批、证明事项、信用修复等领域推行信用承诺制。办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事项时,申请人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信用状况较好且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材料的,应先行受理。建立信用承诺践诺跟踪机制。引导信用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十六)推进信用报告深度应用。推动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商引资、资质审核等公共管理领域充分使用信用报告。大力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鼓励在招标投标、融资授信、商业往来等市场交易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十七)加强对政府签订、指导签订合同等履约信用监管。强化合同履约跟踪核实,及时将政府签订的合同、政府指导签订的合同等履约情况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经核实的合同履约情况纳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切实提高合同履约水平。(十八)推动信用赋能基层治理。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明确采集责任,优化精简采集指标和评价规则,提升对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水平。推动信用赋能社区治理,支持信用园区、街区建设。(十九)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法规制度。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类主体的赋码部门,健全赋码数据共享与校核机制。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管理标准。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推动将信用规则纳入相关专项法律法规。加强信用政策出台前的综合评估,防止信用管理措施泛化滥用。六、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市场化社会化水平(二十)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创新信用评价、信用评级、信用评分、信用报告、信用核查、信用管理、信用咨询以及环境、社会和治理评价等业务模式,有效支撑信用经济发展。规范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为。支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法采集金融领域信用信息,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基础征信服务。优化个人征信市场布局,增加个人征信产品和服务供给。做优做精企业征信市场,探索发展聚焦细分领域的企业征信机构。全面加强征信监管,促进征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二十一)深入推进信用融资和信用交易。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按照实际应用需求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企业融资增信制度,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支持符合条件的征信机构参与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运营。鼓励信用服务机构依法依规采集商业合同履约信息,支持有序推广赊销、分期付款、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模式。强化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完善票据市场信用约束机制。将恶意逃废债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纳入相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十二)加强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和平台企业经营信息的共享,引导平台企业建立平台内信用管理制度和平台间失信联合约束制度,根据平台内商户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的管理和服务,为守法诚信经营主体提供更多优惠便利,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在平台规则内予以限制。加强对网络主播、自媒体、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MCN机构)等信用监管。(二十三)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推进信用信息数据跨境流通,有序开展跨境信用合作,推动信用评价、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跨境互认。支持国内信用服务机构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金砖国家开展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信用服务合作。加强国际征信交流,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征信机构。推动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国际化发展。七、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本领域信用建设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做好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示范区后评价机制。持续开展城市信用监测。弘扬诚信文化,普及诚信教育,依法依规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诚信典型的引领作用,持续开展“诚信之星”宣传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推动形成守信践诺的良好社会风尚。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25〕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手段,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规范工作程序,健全机制保障,提高运用国际规则维护我国发展权益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合规工作对象。本意见所称贸易政策,是指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以及涉及外商投资等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对制定的贸易政策开展合规评估,使其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承诺。 (二)突出合规主体职责。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应按照“谁制定、谁评估”原则,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合规开展评估。多个单位联合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由牵头单位负责合规评估,其他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合规评估。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贸易政策,如政策制定部门认为有必要,可就是否合规征求商务部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合规工作,可指定本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并指导所辖市、县参照上述程序开展合规工作。 (三)严格做好合规评估。在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政策制定部门应严格对照《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和后续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等文件中有关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承诺进行评估。 (四)履行合规工作程序。合规评估应作为贸易政策出台前的必要前置环节。贸易政策按程序报请批准或提请审议时,合规评估书面意见应与贸易政策文件一并提交。合规评估认为贸易政策存在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承诺不符风险的,政策制定部门应根据合规评估意见作必要修改。 (五)回应外方合规关注。商务部负责接收世界贸易组织其他成员对国务院各部门、各地区制定的贸易政策提出的意见。涉及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贸易政策,由商务部商政策制定部门研究提出合规性意见并协助做好对外答复,政策制定部门做好相关后续工作。涉及地方制定的贸易政策,由地方政策制定部门商本级商务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合规性意见,商务部协助做好对外答复,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六)开展对外合规评估。商务部牵头负责在世界贸易组织对其他成员违规措施提出关注,积极开展磋商谈判,维护企业正当海外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七)加大合规培训力度。商务部牵头加强全国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培训,用好世界贸易组织各类资源,运用电子化等手段丰富培训形式,加大对地方合规培训的支持力度。鼓励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定期培训与工作交流制度,用好商务部贸易政策合规系统等平台,全面提升合规评估人员业务能力,并保持合规工作队伍稳定。各地区可结合工作实际,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提供合规评估技术支持。 (八)加强合规监督激励。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情况通报和问题整改,鼓励将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对未按本意见要求开展合规工作,特别是应开展合规评估而未开展等有关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纪依法问责。对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予以表扬激励,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提升贸易政策合规工作质量。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细化举措,确保本意见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商务部要牵头做好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保障措施。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9号)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3月16日 (本文有删减)
事关育儿、就业、增收!国新办发布会解读《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按照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的政策思路,部署了8方面30项重点任务。方案有哪些新亮点?如何更好培育消费新动能?在国新办1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抓紧出台育儿补贴等配套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介绍,方案聚焦能加力、可落地、群众有实感的增量政策,全方位扩大商品和服务消费,主要体现在供需两端综合发力、统筹促消费和惠民生、强化消费政策协同等三方面。 “此前的消费政策大多从供给侧入手,强调以供给引领创造需求。这次方案在需求侧加大政策力度,着力促进居民增收减负,努力让老百姓的消费底气更足、预期更稳、信心更强。”李春临说。 在惠民生方面,李春临表示,方案结合百姓日常所需,提供更多元、更普惠的消费供给。例如针对老年人出行和用餐,支持地方试点探索多层建筑加装电梯和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针对年轻人,特别是“Z世代”,支持旅游景区景点、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推动巡演项目“一次审批、全国巡演”,让看演出、出门旅行有更好体验。 如何抓好方案落实?李春临表示,将推动部门抓紧出台配套政策,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务实举措,畅通消费市场循环。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财税、商贸、金融等领域有利于促进消费的政策。国家卫生健康委已经在起草育儿补贴具体操作方案,其他诸如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农村低收入人口提能增收行动等,相关职能部门也在积极推进。 加强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提振消费,离不开资金支持。方案明确,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强化信贷支持。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表示,中央财政将安排奖补资金,支持部分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重点城市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试点,支持我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部分重点消费城市,丰富品质化消费供给。为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中央财政拟通过财政贴息的方式,引导带动信贷资源支持消费市场稳健发展。 “财政部还将继续强化资金投入,支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并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托育和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开展育儿补贴制度研究等工作。”符金陵说。 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负责人车士义表示,将会同金融监管等部门,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扩大消费的专门文件,积极满足各类主体多样化的资金需求。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对文旅、养老、体育等消费重点领域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围绕以旧换新、智能产品、冰雪运动等新消费场景,研究推出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以消费贷款、汽车贷款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加大汽车贷款、消费贷款投放。 多方面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方案明确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消费品质提升行动等。如何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司长李刚表示,将重点围绕商品消费、服务消费、新型消费和消费场景四个方面,开展扩消费四大工程,持续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消费潜力,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李刚说,下一步将组织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促进二手车高效流通、发展汽车后市场等方面先行先试,着力培育汽车消费新增长点;积极推动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企业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持续激活消费潜力。 服务消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李刚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家政服务消费、旅游消费、数字消费、体育消费等领域支持政策,牵头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同时制修订一批餐饮住宿、养老家政、文化娱乐等领域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升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 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是提振消费的根本。方案将“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放在首位,部署多项政策举措。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陈勇嘉表示,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适度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引导企业稳定岗位。及时兑现税收优惠、担保贷款、就业补贴等政策,扩大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覆盖面,鼓励企业吸纳更多就业。建立岗位归集发布制度,及时对接相关产业发展和重点投资,推动开展更多针对性强的“小而美”招聘活动,实现人岗高效匹配。 良好的消费环境对提升消费意愿有重大意义。方案明确指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稽查专员嵇小灵表示,将积极组织各地区、各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多方资源,探索运用标准引领、信用激励等措施,引导更多的经营者主动参与放心消费承诺活动。严格开展监管执法,保障消费者能够安全消费、明白消费。全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让消费者维权更加便捷、更加省心。

河北省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
日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印发工作方案,决定围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在河北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坚持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人大监督与政府履职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省市县乡四级人大将从“小切口”入手,深入查找制约河北省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注重正面引导,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河北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要素环境改进提升。 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各级人大将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化涉企服务,提升政策告知、行政审批、人才招引等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落实国务院和河北省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不断优化政务环境。 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方面,各级人大将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专项治理,整治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全省深化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改革,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断优化市场环境。 在规范涉企执法方面,各级人大将监督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情况,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推动全省推广“扫码入企”行政执法制度,推动联合查一次、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无事不扰等柔性执法进一步落实,不断优化法治环境。 在强化信用建设应用方面,各级人大将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健全防范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推动电子保函应用和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信用建设在助力企业融资和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应用,不断优化信用环境。 在提升要素保障水平方面,各级人大专项监督将聚焦各市县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共享工厂”模式应用推广,鼓励开发建设“产业大脑”,着力推广产业集群原料集采、产品集销、共享智造等创新模式,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产业强链延链、集群做大做强,不断优化要素环境。 据介绍,此次专项监督的具体监督内容采取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与各市县人大常委会自主谋划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2025年洛阳“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暨传媒监管会议召开
近日,2025年全市“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暨传媒监管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暨传媒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洛阳市2024年“打假治敲”典型案例,部署今年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市“打假治敲”和传媒监管工作高举思想旗帜,持续做优主题宣传,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推动新闻传播秩序更加规范、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壮大。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形势任务,深学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打假治敲”和传媒监管工作的责任担当,围绕中心大局精准发力,以扎实工作成效为现代化洛阳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要聚焦整治突出问题,坚持打防并举,加力推进专项行动,全面挺进网络主战场,以有力举措推动“打假治敲”和传媒监管工作走深走实。要强化组织保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综合监管,建强工作队伍,广泛凝聚工作合力,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包括总则、计划制定、采样和检验检测、问题线索移交和调查、监测结果评价与应用、附则共六章33条内容,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这一新规旨在全面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聚焦风险防控,为消费者用妆安全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办法》明确了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的核心目标,即通过系统监测可能影响化妆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因素,分析研判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为制定风险控制政策、完善标准体系、优化抽检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新规重点监测五大类风险物质,包括:易被非法添加且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儿童、孕妇等重点人群存在健康威胁的成分;原料、包装材料及生产、储运环节可能引入的风险物质;与标准制修订相关的项目;其他需重点关注的潜在风险因素。 在监管机制上,《办法》构建了“国家统筹、地方落实”的分工体系:国家药监局负责全国监测规划,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撑;省级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县两级则承担采样、检验等执行任务。此外,新规强调信息化建设与数据透明,要求定期公开监测结果,推动社会共治。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强化了对系统性风险的快速响应。若监测发现某类产品存在区域性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将立即启动抽样检验和日常监管联动机制,并优化相关标准。同时,专项风险监测程序可根据实际需求简化,提升监管效率。 专家表示,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化妆品监管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尤其关注儿童等敏感群体的健康保护,体现了监管的科学性与前瞻性。消费者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监测信息,进一步保障知情权与选择权。 国家药监局呼吁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配合风险监测工作,共同守护“美丽产业”的安全底线。未来,随着《办法》落地,我国化妆品行业将迈向更规范、透明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七部门: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9日,国务院食安办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详解管理新举措,回应社会关切。 填补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空白 意见拓展了监管范畴,在传统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之外,将贮存、配送等环节的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实现主体全覆盖、过程全管控。 国务院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表示,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突出务实管用,填补了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中的空白缝隙,拓展了经营主体监管范畴,完善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针对网络销售、寄递食品安全等问题,意见明确将网络交易各主体及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等纳入监管范畴。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司光介绍,意见首次将寄递配送纳入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加强网络订餐配送安全管理。 针对食品贮存过程中责任不清、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意见明确要求食品贮存主体应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必备的贮存条件,实施全过程记录,严格风险管控,同时要求贮存委托方应对受托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 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许成磊说,公安机关将紧盯意见强调的食用农产品、肉制品、校园食品等重点领域,聚焦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网络直播带货、网络订餐等重点环节,实施精准打击、深度打击、规模打击、联动打击,构建全链条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新机制。 理清食品安全责任 意见瞄准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中存在的8个薄弱环节,对应提出加强协同协作协调的21项具体措施,进一步理清各部门食品安全责任…… 为防止运输过程中食品受到污染,意见建立了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明确运输散装液态食品车辆的食品安全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核发食品准运证明,确保专车专用;制定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加强交付、装卸、运输管理和运输工具日常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散装液态食品运输过程污染问题。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表示,将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一方面加快发展智能化、厢式化、清洁化货运车辆,为相关部门明确运输散装液态食品的食品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提供装备保障。另一方面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实行运输准运制度的散装液态食品重点品种目录,为实施专车专用提供基础保障。此外,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食品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 为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意见提出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制度,将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食品、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启动应急处置的食品等列入负面清单,并实时调整。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说,海关总署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进口食品贮存环节安全责任和要求,强化监督管理;配合商务部门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强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 全链条各环节监管有机衔接 意见在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提出了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方晓华说,将试行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例如,对部分抽检合格率偏低的品种,根据生产方式、质量控制能力划分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对生产方式存在较高质量安全风险的,加强过程管控,采收出塘前严格把关,每一批都要速测,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在入市环节实行差异化准入。 同时,大力推动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严格查验把关,有证的快速入市,无证的进行检测,合格才能进入市场销售。针对抽检合格率偏低品种的种植养殖特点、药物残留风险隐患等制定“一品一策”攻坚治理方案。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是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遵循、也是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副司长田建新说,从食品的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再到餐饮消费,各个环节都有标准可依。这些标准涵盖日常消费的340余种食品类别,通过对原料污染物管控、加工过程风险控制、产品合规检验、以及对特殊人群重点保障,可实现对全人群、全品类、全环节的风险管控,为全链条监管提供依据和支撑。


宁夏:诚信合规护航企业行稳致远
从宁夏石嘴山市的一家小型环保设备服务商起步,宁夏金海逸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如今已成长为覆盖煤多领域的综合性企业。而牢固的税务合规管理则是企业稳步前行的保障,税务合规管理贯穿企业运营的每一个环节,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关键因素。 该企业财务人员会对每一张发票的要素都进行细致审核,无论是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的一致性,还是发票备注栏的填写规范,都不容许出现丝毫差错。曾经,一张供应商提供的价值15万元的设备采购发票,因备注栏未注明设备规格型号,财务人员当即要求供应商重新开具,确保每一张发票都符合税务要求。2016年,企业首次承接大型电厂脱硫项目,却在发票审核时遇到难题:部分供应商开具的“活性炭”发票与实际交付的“催化剂”品名不符,财务人员果断选择要求重新开具。 每年的汇算清缴期间,该企业财务部门还会专门组织自查,对全年发票进行全面复查,及时调整发现的问题发票。仅在2023年度,通过这种自查自纠的方式,公司就对40余份问题发票进行了规范调整,涉及金额达120万元,有效避免了潜在的税务风险。 近年来,随着环保税法的实施,企业面临着更加严格的税收监管要求。为此,该企业专门成立了税务合规小组,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最新税收政策,确保每一笔税款都能准确计算、及时缴纳。特别是在环保税申报方面,其投入专项资金建立了污染物排放监测系统,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可靠。 诚信纳税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在具体实践中,该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从发票管理到税款申报,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这种严谨的态度让公司连续多年保持良好纳税信用等级,不仅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更在商业合作中赢得了客户的信任。 在近年的几次重大招投标中,“纳税信用A级企业”的资质成为该企业加分项,甚至在合作伙伴的选择上,对方也会优先考察企业的纳税信用记录。2022年,企业因扩大生产急需购置设备,却因贷款审批流程受阻。关键时刻,税务工作人员主动建议他们申请“银税互动”信用贷款:“你们按时纳税、信用良好,这笔‘纳税信用贷’能解燃眉之急。” 在“银税互动”助力下,该企业以低息获得贷款,用于生产节能环保设备。这笔“及时雨”不仅让生产车间按时投产,更让企业负责人深刻意识到:“依法纳税不仅是义务,更是企业的‘隐形资产’。”
9部门:促进家政服务消费扩容升级
商务部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消费扩容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扩大优质家政服务供给,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积极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服务需求。 《通知》围绕提升家政服务供给质量、促进家政服务便利消费、完善家政服务业支持政策、优化家政服务消费环境等方面提出12条具体举措。 其中,《通知》提出,扩大优质家政服务供给。鼓励家政服务企业拓展专业深度保洁、整理收纳、家具家电清洗、室内空气治理、消杀消毒、营养咨询等新兴服务领域,加强与装修、家居等行业跨界融合发展,进一步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品质化、多元化需求。 加快家政服务业数字化发展。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利用数字技术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和消费者参与度,实现消费者家政服务方案的个性化设计、服务过程的全程参与、服务结果的评价与分享。 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支持家政企业结合实际需求为在全国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实名认证且持有“居家上门服务证”的家政服务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 加大社保支持力度。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推动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 推进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优化全国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和服务,依法依规归集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加快“家政信用查”App和小程序互联网全平台覆盖,实现“家政信用查”与地方家政信用信息平台互通。
宁夏:千企万户“走访码”助小微企业融资248亿余元
近日,宁夏自治区党委金融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千企万户“走访码”上线4个月来,已成功服务8172家小微企业,精准解决了248.35亿元的融资需求。 据了解,宁夏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充分发挥“信易贷”平台银行网点全覆盖的优势,积极探索创新,在第一时间开发上线了千企万户“走访码”,通过数字化手段,全力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加速落地见效。 在了解到千企万户“走访码”后,宁夏塞上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陈治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扫码填报了融资需求。没想到,很快就有交通银行银川正源街支行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告知其符合信用贷款条件。原来,通过“信易贷”平台的数据筛选,该企业凭借良好的纳税记录等内容,被纳入了银行信用优质企业白名单。 在后续的流程中,银行依据平台提供的电子档案和信用评分,快速完成了审核。从提交申请到300万贷款到账,仅用了一周时间。这笔资金及时到位,新设备顺利购置,使得业务量也随之增长,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针对小微企业分布散、信息缺、对接难等痛点,我们依托千企万户‘走访码’小程序,将传统线下走访模式升级为‘扫码建档、数据直达’的数字化服务新模式。”自治区党委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只需扫码即可快速填报融资需求,系统自动匹配信用评分、经营数据生成电子档案,实现“一次扫码、全程留痕”。平台建立了“智能审核—精准推荐—进度追踪”的闭环流程,小微企业可通过平台实时查看贷款审批进度,需求响应时效大幅缩短,实现了融资服务全流程数字化覆盖。 同时,宁夏自治区党委金融办依托“信易贷”平台归集的40余家单位83类数据资源,通过工商注册、纳税记录、水电缴费等18个维度自动筛选信用优质企业,并结合走访数据与信用评分,建立动态信用“白名单”机制。鼓励银行机构为信用优质企业提供“随借随还”“无还本续贷”等便利服务,单户授信时效平均缩短60%。这一举措全面打通了跨部门信用数据共享壁垒,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业务占比提升至57.6%,贷款平均利率降低0.4个百分点,有力推动小微企业融资从“难慢贵”向“易快惠”转变。 此外,平台建立了“线上需求申报+线下走访验证”双向联动机制,通过千企万户“走访码”小程序实现融资需求“秒级响应”。搭建“专班初审—银行尽调—平台跟踪”三级服务链,并开发“融资进度可视化”系统,让企业能够实时掌握贷款审批全流程。截至目前,宁夏“信易贷”平台已与区内17家主要银行机构实现系统直接互通,提供信用查询服务100余万次,形成了“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的融资服务新模式,贷款平均周期从7—15天缩短至3—7天,大幅提升企业资金获取时效性,为自治区实体经济发展按下“加速键”。
湖南湘潭:体验智能招投标系统助力营商环境再升级
“点击确认,投标文件自动解密,评审结果实时生成——全流程不到10分钟!”4月16日,在湖南湘潭市“服务相当专业”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启动仪式后,50多名省、市营商环境监督测评员,市营商环境“体验官”现场体验“机器招投标”等交易环节。 体验现场,测评员及“体验官”们走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对招投标项目的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过程进行了观摩,实地了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化营商环境及“全省一张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果。 “让机器当‘裁判长’,从源头上阻隔人为干扰,杜绝量体裁衣,真正实现了‘打不了招呼、打了招呼也没用’。”在“机器管招投标”专题讲座现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负责人介绍,“机器管招投标”系统通过算法实现“一根主绳牵引到底、机器匹配资质业绩、智能调度主体库信息、科学设置报价模型”,真正做到高效公正。 “过去制作标书,企业资质、业绩、人员都要逐个填写,费时费力,现在系统自动代入,节约了时间成本,而且机器打分更加客观高效。”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王先生说,从制作标书到参与开标,全程机器辅助,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 “机器招投标”是今年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举措,既杜绝人为干预风险,又提升服务效能。目前,该系统已实现工业、住建、交通、水利、环境、农田6大类施工项目全覆盖。这也标志着湘潭市招标投标迈入“机器管”时代,将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动能。

“1+3”新引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3月31日正式颁布《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月3日,中宏网《信用会客厅》栏目组织专家围绕“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筑牢市场经济制度根基”主题召开专题政策解读研讨会,会议取得圆满成功。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中心研究员、北京信用学会副秘书长兼生态信用专委会主任薛方应邀出席研讨会并作了主题发言。他指出,《意见》系统性提出了“1+3”二级火箭式的发展新引擎,即:一个奖惩核心机制引擎,外挂数据、治理、服务三个动力引擎,超越了既往的“政府+市场”双轮驱动模式。 以下是薛方的发言。 一、新时代新起点 《意见》正式发布,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时代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迎来了新的起点。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年轻。这个新起点有两个突出的标志。其一,党的二十大报告已经明确了社会信用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其二,2025年是个特殊年份,从时点来看,“十四五”规划迎来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从历程来看,如果从1999年中国首次提出“社会信用体系”概念算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探索实践已经走过了26年的历程,可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年轻,迎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 二、新目标新定位 《意见》强调了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 提出了实施路径:即“6个坚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 明确了功能定位: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首次明确将社会信用的功能作用从信用监管提升到“治理机制”的新定位,发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础工程的作用,也与其“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定位相匹配。 三、新引擎新蓝图 《意见》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驱动机制作了系统谋划、统筹设计,提出了“1+3”二级火箭式的新引擎,即:一个核心机制引擎,外挂数据、治理、服务三个动力引擎,超越了既往的“政府+市场”双轮驱动模式。重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擘画了未来新蓝图。 1.奖惩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机制。《意见》对守信行为的激励,鼓励基于大数据手段为守信主体全方位、精准提供市场化、社会化激励、价值化挖信、便利化融资系列措施;对信用主体减损权利或增加义务的措施,重申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范围和力度。对失信惩戒方面,强调统一规范,做到“三个统一”。统一公示窗口,明确“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解决多头公示带来的信用修复难题。统一受理渠道,让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实现信用修复集成办、高效办。统一修复规则,在提高信用监管精准性的同时,最大程度减轻经营主体负担。 针对目前实数融合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出现的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挑战,《意见》提出,“房地产市场、互联网、人力资源市场、能源中长期合同等新领域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对职业闭店人等“恶意逃废债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纳入相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加强对网络主播、自媒体、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MCN机构)等信用监管”,将有效压缩失信行为的生存空间。 2.数据引擎——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 数字时代,社会主体间的信任关系逐步由物理世界拓展至数字世界,数据成为社会信用建设新的驱动机制。社会信用管理是最早的数字经济和经济数字化融合发展领域之一。《意见》注重强化社会信用建设的数字基础设施,将社会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公示、开放流通、信息安全等全流程纳入到信用管理范畴,顺应了数字时代的发展要求。 《意见》对征信中的传统财务数据之外的替代数据应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要求“推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深度联通”“提升商业合同信息、产业链信息、交易信息等共享水平”;针对公共信用信息开放流通中的动力不足问题,《意见》提出“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管理办法”;针对信用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尤其是制约民营中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意见》拿出组合拳,“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发展聚焦细分领域的企业征信机构”“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企业融资增信制度,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特别是,针对社会信用建设推进中“信用信息采集和共享”两大堵点卡点问题,《意见》强调“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以及“坚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刚性规制原则。 3.治理引擎——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 监管和治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求侧的重要目标。信用监管是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探索实践的制度创新,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牵引力”。《意见》首次将社会信用定位从监管机制提升为治理机制。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关键举措。 首先,《意见》彰显了社会信用体系以人民为中心的建设理念。围绕政府部门、经营主体、社会组织、自然人和司法机构等五类主体。倡导人人讲信用,信用为人人,更强调“政府诚信是第一诚信”的价值理念和示范作用。构建涵盖所有主体的社会信用建设格局,切实提升各类主体对社会信用建设的参与感、责任感和获得感。 其次,社会信用制度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公共产品。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原则和方向。《意见》在优化和深化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承诺制、信用报告应用的工作基础上,加强对政府签订、指导签订合同等履约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自然人信用记录,推动信用赋能基层治理,补齐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短板,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法规制度。 最后,重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发展格局。目前,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三个监管”是建设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以“信用代证”改革为例,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企业融资等领域实现“一份报告替代一摞证明”和“一网通办”,大大提升了企业办事效率。发挥社会信用的“自愿、自律、自修复”等机制设计,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和社会性等约束手段及组合形成的独特韧性治理功能,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必将重塑“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共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发展格局。 4.服务引擎——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市场化社会化水平 高质量信用服务供给是高质量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关键支撑。《意见》对信用服务产品、信用机构、目标客群和信用市场作了全面布局。例如,信用产品创新方面,《意见》提出了信用评价、信用评级、信用评分、信用报告、信用核查、信用管理、信用咨询以及ESG评价等业务模式;开拓自然人征信方面,《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开展自然人信用评价。”“优化个人征信市场布局,增加个人征信产品和服务供给。”这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投资于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我们推动更多信用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目前,我国有弱势群体2.3亿、Z世代2.6亿和新市民群体3亿,难以被社会信用体系全覆盖。确保每个信用主体不因“信用鸿沟”在我国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的道路上掉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底线要求。 《意见》提出了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推进信用融资和信用交易,加强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等重点任务。一方面,通过发展信用融资、信用消费、信用销售等信用经济,助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振国内消费、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另一方面,汇聚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建共享共用合力,提升高质量信用服务供给,提出探索发展聚焦细分领域的企业征信机构与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的差异化政策。 四、四个展望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站在崭新的历史起点。“1+3”新引擎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展望未来,建议加大信用供给侧增量改革的力度,从四个方面发力,实现信用存量政策和增量改革叠加效应。 1.推进普惠信用,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民基础。 2.创新数字信用,汇聚数字时代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 3.打造生态信用,培育发展绿色新质生产力。 4.重塑国家信用,在推进“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实践以及应对美加征关税等外部风险挑战中,构筑中国特色的信用知识体系、话语体系和国家信用软实力。
刘瑛:法律视角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大宝典”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这份文件不仅系统规划了未来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蓝图,更是从法律视角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提供了系统的指导,可以称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大宝典”。刘瑛教授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品牌与社会信用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信用学会副会长,以下从法律视角对《意见》进行几点解读。 一、一个基础:构建基础制度的法律系统 《意见》开宗明义“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强调了社会信用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明确提出要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推动将信用规则纳入相关专项法律法规。加强信用政策出台前的综合评估,防止信用管理措施泛化滥用。通过立法,将进一步明确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地位,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公开和保护,确保信用体系运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此外,《意见》严格界定公共信用信息范围,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性文件确定本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并形成行业信用记录,其中属于失信信息的,要分类明确其失信严重程度。还强调了对失信行为的法律惩戒,通过建立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制度,确保惩戒的合法性和适度性,防止滥用惩戒权力。 二、两化:深化政务信用和强化司法公信的法律措施 政务信用和司法公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强调深化政务信用建设。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完善政府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和失信惩戒措施,政府及其部门(含下属单位)在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人才引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投资融资、涉企收费等领域出现失信行为的,按规定将其纳入信用记录,限制其申请各类财政性资金和项目、试点示范、评先评优。有效发挥事业单位异常名录作用,提升事业单位诚信自律水平。加强公职人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加强对政府签订、指导签订合同等履约信用监管。强化合同履约跟踪核实,切实提高合同履约水平。 同时,全面强化司法执法体系信用建设。要加强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司法公开度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这不仅增强了公众对司法的信任,也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此外,通过建立司法执法人员信用记录和信用承诺制度,进一步强化司法人员的诚信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三项制度:建立统一的信用标准和规范 信用体系作为市场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统一信用标准和规范,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和互认,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明确:第一,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公示制度。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公示标准规则。“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公示本部门业务领域之外的公共信用信息。对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实行目录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建立相关主体的完整信用记录。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流通准入标准规则。第二,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统一信用信息公示和修复的渠道,优化信用修复规则,加强司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信用服务机构等修复协同。清单化统一管理。第三,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类主体的赋码部门,健全赋码数据共享与校核机制。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管理标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与信用体系的完善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共同推动我国经济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 四、三种机制:加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障 在信息时代,信用信息的安全尤为重要。《意见》对信用信息的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追溯和侵权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信息传输链条各环节的安全责任。这不仅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也体现了对公民隐私权的尊重。此外,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确保保密和敏感信息安全前提下,加强国有企业信用状况披露。鼓励经营主体主动向信用服务机构提供信用信息,不断健全信用记录。同时,研究加强区块链等技术在信用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应用,通过规范信用信息的查询和使用权限,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了信息泄露和滥用,在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商业合同信息、产业链信息、交易信息等共享水平,为信用体系的安全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五、三个强化:促进信用经济的法治环境 《意见》明确要求“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为落实这一部署,需以‘三个强化’为着力点,夯实信用服务实体经济的法治根基。”第一,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坚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统一归集各领域信用信息,根据需求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定期开展归集共享质效评估。推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深度联通、数据共享。第二,加强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和平台企业经营信息的共享,引导平台企业建立平台内信用管理制度和平台间失信联合约束制度,根据平台内商户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的管理和服务,为守法诚信经营主体提供更多优惠便利,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在平台规则内予以限制。同时,加强对网络主播、自媒体、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MCN机构)等信用监管。第三,强化对守信行为的激励。构建全方位的信用激励政策环境,为守信主体在公共服务中提供便利或优惠。鼓励平台企业用好大数据资源,为守信主体精准提供市场化、社会化激励。支持金融机构深入挖掘信用信息价值,持续提升守信主体融资便利化水平。通过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信用报告制度,提高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准确地评估风险,优化信贷结构,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同时,通过加强信用监管,打击虚假信用信息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秩序,为信用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两个维度:国际信用合作的法律框架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信用合作变得日益重要。如何在国际信用合作中建立健全跨境信用信息流动的法律法规,既保护国家安全,又促进信用信息的合理流动。《意见》要求“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这需要在国际法律框架下,参与信用领域的国际治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推进信用信息数据跨境流通,有序开展跨境信用合作,推动信用评价、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跨境互认。支持国内信用服务机构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金砖国家开展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信用服务合作。加强国际征信交流,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征信机构。推动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国际化发展。通过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健全跨境信用信息流动的法律法规,从既保护国家安全和商业秘密,又促进信用信息合理流动两个维度,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吸引外资提供了法律框架。 综上所述,《意见》体系完善、逻辑清晰、基础牢固、重点突出。通过一个基础、两化(深化、强化)、三项制度、三种机制、三个强化、两个维度,从法律视角切入给出了全方位、系统化的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综合解决方案——“大宝典”。 《意见》不仅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文件,更是从法律视角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提供了全面的规划。通过建立牢固的基础制度、完善的法律框架、统一的信用标准和规范,深化政府信用、强化司法公信,保障信用信息安全,促进信用经济发展,以及推动国际信用合作,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将更加健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站在崭新的历史起点上
近日,由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这是继2014年国务院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2022年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之后,中办、国办再次发布的一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性政策文件。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而出台的重要顶层设计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以《意见》为指引,以政务诚信、信用监管、个人诚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诸多专项政策文件为支撑,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政策和制度体系。 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社会信用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化了社会信用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出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等相关要求。《意见》的发布,旨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为此,《意见》提出了“四个坚持”的总体方向,即: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共建,坚持弘扬诚信文化,坚持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相互融合,坚持信用奖惩合理合法。基本目标是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意见》提出的“四个坚持”的原则及基本目标,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新时期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意见》所体现的信用治理理念更加成熟,问题意识更加突出,内容更加丰满,措施更加有效,将进一步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基础,其特点和亮点集中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广覆盖。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背景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构建一个各类主体广泛参与的治理格局,从而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形成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构建涵盖所有主体的社会信用建设格局,是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方向。《意见》对政务信用、经营主体信用、社会组织信用、自然人信用、司法执法体系信用等方面的信用建设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其中,诚实守信是公权力主体运行的核心价值观和法治基础,属于需要优先建设的重要领域。《意见》将政务信用建设放在首位,彰显了“政府诚信是第一诚信”的价值理念。 二是数字化。信息是信用的前提,无信息则无信用。研究显示,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条成功经验,就是通过广泛运用数字技术,高效地进行信用信息传递,发挥声誉机制的功能,使守信者受到激励、失信者受到约束,从而不断提升信用治理效能。数字时代的到来,使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呈现出高度的数字化、智慧化、平台化等特征。《意见》专门在第三部分强调要夯实社会信用的数据基础,注重强化社会信用建设的基础设施,从而将社会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公示、公共信用信息开放流通、信用信息安全等全流程纳入到信用管理范畴,更好顺应了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要求。 三是制度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线是制度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当坚持的重要方向。《意见》的基本目标就是要构建“制度规则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可以说,《意见》各个部分的内容都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的。《意见》提出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法规制度,推动将信用规则纳入相关专项法律法规,尤其在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领域,要求依法依规合理确定惩戒范围和力度,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同时,《意见》还要求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重塑信用。在完成信用修复后,相关部门应当停止公示相关信息,移出失信名单,解除失信惩戒措施等。此外,守信激励也是《意见》规定的重要内容。对诚实守信的行为进行激励与褒奖,是在信用实践中产生的一种信任增进机制,其与失信惩戒一起,共同构成信用奖惩制度的一体两面。《意见》提出要构建全方位的信用激励政策环境,不仅在公共服务中要为守信主体提供便利或优惠,也鼓励平台企业、金融机构等为守信主体提供市场化、社会化的融资便利和其他守信激励。值得关注的是,正在制定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也用多个条文对民营企业的信用融资、失信惩戒、信用修复、守信激励等重要事宜进行了规定。由此,《意见》与相关法律相互呼应、相互促进,共同构成有效的信用治理机制。 四是体系化。信用监管和信用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意见》第五部分专门提出要“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并明确了信用监管和信用治理重点领域、重点制度、重点规则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承诺制、推进信用报告深度应用、政府签订及指导签订合同履约信用监管、信用赋能基层治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法规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体系化的信用监管和治理机制,对于强化信用在各个重点领域的运用,补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短板,夯实信用建设的制度根基,具有重要的指引意义。 五是市场化社会化。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要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的良性互动。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还不够均衡,集中表现为信用制度在行政管理方面的发展较为成熟和充分,但在经济金融等方面的运用还相对薄弱,信用服务机构发育还不够充分,信用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发展信用经济、促进消费等方面的功能还没有得到很好实现。这表明,市场化社会化的信用建设还有很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意见》在第六部分“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市场化社会化水平”中,提出了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推进信用融资和信用交易,加强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等重点任务。《意见》的相关安排,将为市场化信用服务机制带来更加良好的发展契机。通过发展信用融资、信用消费、信用销售等信用经济,也将为推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振个人消费、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贡献重要的信用力量。 总体来看,《意见》作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出台的一部顶层设计文件,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的一系列重要安排和部署,高屋建瓴立意深远。《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站在崭新的历史起点上,必将有力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迈向更高更好的发展新境界。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王伟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部教授】
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价值基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健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体制机制,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推动诚信建设,既要靠道德的柔性力量,又要靠制度的刚性保障。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与必然要求。 中华民族素来明礼崇信、抱诚守真,将诚信观念融入社会个体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之中,将外在的诚信规范内化为自身的道德信念,塑造稳定的诚信人格,从而生存发展、继往开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诚信思想。《周易》有“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的记载,认为诚信是安身立业的前提基础;《论语·为政》载孔子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将诚信定位为个体在社会中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条件;《礼记·中庸》里的“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把诚信视为自然法则与人伦准则的统一体;《管子·枢言》曰“诚信者,天下之结也”,强调诚信是天下准则的关键……纵观中国历史,中华优秀传统诚信文化将诚信视为个人道德修养与社会和谐运转的核心准则,在数千年的传承中深刻影响着中华民族的行为规范与价值取向。跨越历史时空,诚信文化在新时代依然绽放着璀璨之光,发挥着独特功能。 诚信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国家治理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多个领域,诚信建设在每一个领域都具有重要作用。首先,诚信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需。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有助于推动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对市场主体而言,诚信是关系其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依法诚信经营是企业发展之本。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其次,诚信建设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诚信建设有助于构建社会信任网络,增强社会凝聚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通过宏观政策制定与微观执行机制的制度创新,推动诚信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有助于促进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优化治理流程,提高治理效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诚信建设的合力,推动形成持久稳定的诚信风尚。最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是提升政府公信力、实现科学决策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政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行政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全社会信用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政府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开、政策承诺的有效履行等诚信行为,能够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提高政策执行效率,促进政策有效落实,也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公众满意度,实现公共服务的高效供给。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让失信者受罚、让守信者受益,能够释放助推个人成长、社会进步、国家强盛的巨大能量。为此,应通过力量整合、部门协同,激活传统诚信资源的现代价值,强化机制供给、保障制度落地,建立完善多元协同的监管范式,使诚实守信成为社会共识。 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诚信思想,结合时代需求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开展传统文化中的诚信思想研究,挖掘内涵意蕴、梳理历史演变、阐扬时代价值,更好地继承、发展、创新诚信文化,为当代诚信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将传统诚信故事改编成现代文艺作品,以艺术形式展现诚信的永恒魅力,继承发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把中华民族诚信美德与时代精神相结合,鼓励地方与行业根据自身特点与实践需求,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实践活动。 强化法律制度保障。明确界定诚信行为与失信行为的法律边界,增强法律对失信行为的威慑力。优化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制定严格的信用信息采集标准与规范,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防护体系,防止信用信息泄露与滥用。完善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为失信主体提供合理的信用修复途径,激励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维护信用体系的动态平衡与公正性。 完善多元协同的监管范式。强化政府监管职能,明确各部门在信用监管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协同监管机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进行实时监测与分析,及时发现并预警失信风险,实现精准监管。加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规范其业务行为,确保信用服务质量。鼓励社会监督参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监督举报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制定行业诚信自律规范,加强对会员企业的诚信教育与监督管理,推动行业诚信建设。适应新兴技术与新经济业态发展,积极探索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共享经济等领域的诚信建设路径。 开展诚信教育,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编写专门的诚信教育教材,采用案例教学、角色扮演、社会实践等方法,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开展诚信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诚信氛围。创新社会宣教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的传播优势,制作发布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内容,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社会大众传播诚信理念,凝聚社会共识。通过开展制度化、常态化的诚信教育,持续推动诚实守信、履约践诺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基础。 作者:朱家梅、牛娜(分别系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

【风险提示】凡是提出帮忙关闭自动扣费功能的,都是骗局!
“您的抖音极速版试用期已到,如不取消,每个月将从您的账户扣除800元。”接到这样的电话,您是挂掉电话,还是信以为真、害怕钱被扣?记者今日从天津市反诈中心获悉,天津市已有群众被这样的话术骗走上万元,提醒凡是提出帮忙关闭自动扣费功能的都是骗局。 在接到自称“抖音客服”的电话后,陈女士竟然以为继续使用抖音极速版真的会被扣钱。于是,按照“客服”的指示,下载了某款App,安装该软件没多久,陈女士的手机就黑屏了。此时,陈女士还未意识到自己中了骗子的圈套,只是觉得手机出现故障了,等手机能打开了,陈女士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转出三笔钱,共计被骗30094余元。 被假客服坑的还有刘女士,对方自称“腾讯保险”客服,告知刘女士购买的保险即将到期,如不取消则次月起每月自动扣费2000元。在迟疑片刻后,刘女士按照客服的指引,登录了“拼多多”App,并进入多多钱包进行查看。退出后,对方又提供了一个网址链接,让刘女士登录查看自己的“保单”,当刘女士看到“保单”中有自己的证件号码,并且还有“保险专用章”字样的公章,便信以为真了。为了避免扣费,刘女士下载了“腾讯会议”App,之后开启屏幕共享,并将自己的银行账户、余额、支付密码、验证码等都告知了对方,此时,还未意识到被骗的刘女士,在按对方要求取出自己定期的100万时,被银行柜员成功拦截,刘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近期,冒充客服,打着‘账户异常’‘会员扣费’幌子的诈骗案呈现高发态势,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 民警提示 不要下载不明软件、开启共享屏幕;不要点击不明网址;不要轻易向陌生账号转账汇款,如有疑问,多与家人商量讨论,或拨打报警电话咨询。
【风险提示】警惕“海外优质理财”背后的杀猪陷阱
一、案例回放 居民陈某遭遇了一场精心设计的金融诈骗。一个自称来自某知名基金公司客服的电话,许以“零门槛参与海外优质理财,年化收益高达20%”的诱人条件。陈某轻信并下载了客服推荐的app,app内充斥着“日赚万元”“稳赚不赔”的虚假宣传和看似真实的盈利截图。抱着试水心态投资5000元后,短短三天便见账户显示盈利千元,这让陈某放松了警惕。随后,平台客服以“高收益项目限量且配额紧张”为由,频繁催促陈某追加投资,并暗示“线下现金支付可优先锁定项目”。在客服话术攻势下,陈某先后六次取现,当面交付给所谓的“平台专员”,最终损失48万元。当客服失联、app无法登录时,陈某才恍然大悟,向警方报案。 经警方调查,涉案app系仿冒正规金融机构的虚假平台,犯罪团伙通过技术手段伪造交易数据,利用高利诱饵实施诈骗,甚至引导受害者线下现金交易,从而规避账户资金监控。 二、教训警示 针对近年来层出不穷的仿冒金融app诈骗套路,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一要从正规渠道下载app。务必通过金融机构官网或主流应用市场下载金融app,避免使用不明链接或二维码。二要核实信息真伪。投资前,仔细甄别信息真实性,核验金融机构资质。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官方渠道进行验证。三要警惕高收益陷阱。要破除高息幻象,对“保本高息”“稳赚不赔”等承诺保持警惕。切记高收益往往伴随高风险,甚至可能是诈骗。四要拒绝线下交易。不要参与任何要求线下现金交易或私人转账的投资项目,这些都是诈骗的常见手段。五要发现异常及时报警。一旦发现账户异常或提现困难,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处理,时间是追回损失的关键。
【风险提示】谨防高薪兼职布设窃密陷阱
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对我搜情窃密活动日益猖獗,常以党政机关、军工企业、科研院所等人员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在招聘网站、社交平台发布兼职招聘信息,以丰厚酬劳为诱饵,布下兼职的“钓鱼”陷阱。少数人员被“高薪”的伪装蒙蔽双眼,沦为境外间谍情报机构搜情窃密的帮凶。 典型案例1 某涉密单位公职人员汪某某,因投资虚拟币亏损,欠下巨额债务,便在网络论坛中发帖“求兼职”,并表明公职人员身份。很快便有境外人员表示愿意提供可观报酬,换取其所在单位生产任务、研究进度等“有偿信息”。面对金钱诱惑,汪某某虽忐忑不安,但一想到几张照片、几份文件就能换取大量金钱,贪念侥幸最终占据上风。经查,汪某某向对方提供国家秘密,获取间谍经费100余万元。2023年9月,汪某某因犯间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典型案例2 某核心涉密企业工程师金某,为找“副业”,在某求职网站上主动标注“任职于某企业”吸睛,并结识了自称某专业杂志的编辑“阿清”。“阿清”建议金某聚焦国产重要涉密装备撰稿,并承诺支付高额稿酬。金某为盗取国家秘密信息,采取各种隐蔽手段逃避监管,甚至在“阿清”的指导下盗取关键信息。2023年9月,金某因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典型案例3 某市直单位外事部门科员王某,因手头拮据在网上寻找兼职机会,被境外人员田某盯上。王某明知田某可能为境外情报人员,却利欲熏心,仍按田某指示将单位工作动态、内部资料等20余份文件、资料提供给对方,赚取“外快”2万元。经鉴定,上述材料中有3份属于国家秘密。事件发生后,王某因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隐患分析 网络兼职具有极强的隐匿性、诱惑性、欺骗性,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往往通过线上招聘平台张网以待,一旦有上钩者,便以商业调查、市场统计、课题研究等名义部署任务。起初,任务难度不大、敏感性不强,目的是吸引目标上钩;随后便步步加码,将其发展为情报搜集员。不少人员被“来钱快”的假象所迷惑,自投罗网,尽管开始提供信息时可能并不知实情,但在察觉对方真实身份后,或被威逼胁迫,或因贪图利益而持续配合,最终越陷越深。 纪律提醒 公职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兼职。面对兼职信息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易泄露工作单位、具体职务、工作内容等敏感信息,面对门槛低、回报高的兼职,更要提高戒备之心和甄别能力,牢牢绷紧保密之弦,谨防掉入“量身打造”的兼职陷阱。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风险提示】“证书兼职”不是“馅饼”而是“陷阱”
“证书挂靠”“证书兼职”,在家躺着就能赚钱?这到底是天上掉“馅饼”的美事,还是有人蓄谋已久的陷阱?近日,香河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3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受到应有惩罚。 2021年,杨某成立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并担任法人,先后雇佣任某、杨某某担任该公司经理。该公司以帮助对接出租建筑类证书、碳减排类证书、康养类证书等专业技能证书为噱头,招揽客户做兼职,并承诺一年酬劳3-8万元,公司抽取5%作为佣金。实际上,该公司对报名的客户要进行线上测评,并收取机位押金360至460元不等。对考试不通过的,继续收取360至460元不等的补考费,补考次数不限,对侥幸通过考试的也以各种理由拖着不给退机位押金。时某等一些受害人在利益驱使下进行测评,并缴纳机位押金,更有甚者补考费用达到千元以上。该公司以收取考试机位押金为由骗取时某等数十人共计131万余元。最终,香河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杨某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十万至三万元不等。 所谓证书挂靠,就是个人把自己千辛万苦考来的证书挂到一个和自己不相干的单位名下获取利润。挂靠单位凭证书去参评相关资质或承接项目。证书挂靠在法律上是明令禁止的,一旦查实,挂靠双方都要负法律责任。对个人而言,轻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重的话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职业生涯彻底归零。对企业而言有可能资质降级、吊销许可证,巨额罚款等,甚至还有可能被拉入行业黑名单。同时,挂靠行为也存在证书风险。一旦挂靠出去,证书如同断了线的风筝,控制权不在自己手。有时,挂靠单位因为自身经营不善,违规操作,挂证人员证书极有可能被牵连,要么被扣押,要么直接被撤销,之前辛苦考证的心血全都白费,一切得从零开始。 这起案件的发生提醒我们,在遇到“证书兼职”等类似广告时,应当提高警惕,保持谨慎态度,切勿轻信网络广告、电话推销等。对于证书,要正确使用,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助力。对借助挂靠证书的企业来说,借此规避所属行业资质审查、监管,不仅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而且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对持有证书人来说,通过挂靠证书方式获利,不仅是对获得职业资格后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的逃避,更为整个行业带来消极懈怠、“躺平”等不良风气,严重者可能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等刑事犯罪。